“2008年政府工作成绩可以写得比往年少一些。要着重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是今年两会之前,温总理在主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时曾提出的要求。(3月16日《新京报》)
据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形成和提交人大前,经历了大量反复修改的过程——不仅直接吸纳了许多基层调研成果,而且总理还“亲自动笔反复修改”,还发往119个部门征求意见,不仅专门召开5次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而且在两会召开前夕,还通过网络直接问政于网民……
毫无疑问,今年这份“少写政绩,着重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民众“希望”和“信心”的政府工作报告恳切务实的高品质高质量,已是有目共睹,得到了包括两会代表委员在内的广泛社会认同和肯定。对此,总理在人大会上作报告时,持续不断的掌声可以证明,人大会议闭幕时,报告被高票通过的事实也可以证明。
“少写政绩,着重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民众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感到“有希望、有信心”,在这里,总理无疑提出和揭示了一个十分重要且具有普遍意义和现实针对性的,有关政府工作报告的根本“报告”原则。显然,这样一个原则,不仅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所需,也是今后其他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应当遵守执行的规范。
毋庸讳言,在以往的一些政府工作报告中,“少写政绩,着重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一种比较稀缺的品质,更常见的是“多写政绩”甚至是“浮夸政绩”。
扭转和避免这样的工作作风、政风,以及由此派生的华而不实的报告风格,无疑十分重要。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做到这一点呢?在笔者看来,除了在报告形成过程中、事前的认真吸纳包括基层的各界意见,以及基于此的反复修改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或许还在于相关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备,提升报告审议的民主效能。
从民主逻辑上讲,一项政府工作报告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如果缺乏“少写政绩”之类的品质,显得浮华不实,那么,便可能遭到人大代表在审议过程中的批评非议,甚至可能面临通不过的处境。事实上,近年来,随着人大代表权利问责意识的不断强化和提升,在一些地方,工作报告未获人大批准通过的事情,已有发生,如2001年沈阳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便未获该市人大的通过;2007年湖南衡阳市的法院报告,同样未获当地人大通过;2007年6月,河南南召县一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也未获该县人大常委会的通过。
显然,如果代表们都能秉持一种“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履职责任感,并且我们也能从制度上强化人大代表必须严格履职、“受人民监督”的民主约束力,那么,“少写政绩”式的报告风格以及背后的干部工作作风,势必会成为官员们一种自觉为之、不言自明的切实行动。(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