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是一个国家的声音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今日中国在世界上的崇高地位和崭新形象,是民族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集中体现。”全国政协委员、两会开闭幕式军乐团指挥于海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两会上他再次提交了为国歌立法的提案,呼吁对国歌的使用进行明确规范,得到了阎维文、黄宏、宋祖英、张千一等40余名委员的支持。
国歌是历史的产物,是民族精神的传承。从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开始,《义勇军进行曲》作为我国国歌已经走过了60年的历程,是中华民族从被压迫、欺辱、分裂,到解放、崛起、强盛的缩写,承载了时代的沧桑与变迁。当雄浑的国歌声在耳畔响起,每一个中国人内心都会感慨万千、激动澎湃。
“国歌的铿锵音符伴随我成长进步,正是这种特殊的情结促使我把准确地演奏和演唱国歌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作为解放军军乐团团长,于海不仅担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两会开闭幕式的军乐团指挥,还在国家重大外事活动中为百余位来访各国领导人演奏国歌。上万次的重复动作,让他对国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在去180多个国家进行演出交流的过程中,于海看到了各国公民对待国歌的态度。令他感到震撼的是,即便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张扬个性的国家,每当国歌声响起,无论现场的每一个美国公民当时在做什么,都会马上站直,右手放在左胸上,十分虔诚和肃穆。
“相较而言,我们一些国人在演奏国歌时心不在焉、交头接耳;有的军人和警察不肃立、不脱帽、不敬礼;在国际体育赛场上,有些运动员随便哼唱应付;不少国人记不清歌词、唱不准曲调;国歌乐谱的出版发行也有不同的版本;个别手机厂商将国歌设为铃音;还有些人甚至把歌词改编成‘股歌’短信等等。”于海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让国歌无法得到全体公民应有的尊重和爱护。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先后出台了《国旗法》和《国徽法》,独缺一部《国歌法》。在于海看来,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一个缺憾。去年两会上,他第一次提交了为国歌立法的提案,未得到全国政协的明确回复。今年恰逢建国六十周年,他再次提交这个提案。
“高唱国歌是一种激情,也是公民的责任。国歌的歌词可以激励我们勇敢地去战胜困难,这不是娱乐,是一种精神和心声的体现。”
“当国歌响起的时候,我们的眼前会浮现出很多的画面。特别是在大灾面前,全国人民手挽手站在一起,共克时艰。所以,我赞成将国歌立法,不能随意篡改国歌的歌词。就好象我们平日可以开一些玩笑,但是也要分场合一样。”
“现在年轻人能唱那么多首流行歌曲,为什么就唱不好一首国歌?”
“仅有立法还不够,还需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国歌普及教唱活动。”
……
于海的提案得到了文艺界委员们的大力支持,他们告诉记者,国歌虽然仅仅只有46秒,但却是一个国家独立自强和团结统一的标志。国歌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音乐作品,必须确保其庄严和神圣。
“在国旗法、国徽法均正式颁布后,迫切需要制定颁布国歌法。”于海透露,在今年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和阅兵仪式中,他将指挥1500人的联合军乐团演奏国歌。“我期待着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这必将极大地鼓舞全民族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勇气和信心。” (俞玮 潘若佳 文涛 单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