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深圳的张育彪提出,外来工进城3个月,就应该办理居住证,逐步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权益。
张育彪说,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在全国层面依然进展不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上长期存在较大差别。
张育彪建议,“户籍制度改革不妨实行‘半步策略’:在全国范围先行推广居住证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居住证和户籍‘两种制度并存’,持居住证满一定期限并符合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转为户籍人口。”
张育彪说,国家可考虑以“市”和“县”为单位发放居住证,与居民户籍一同管理,全国联网。外来人口流动到当地(既包括城市、城镇,也包括农村)工作、生活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就必须办理当地的居住证;工作3个月内的自愿办理。离开当地后,可注销居住证,也可继续持有。在当地严重违法甚至犯罪者,可被取消居住证资格。继续持证期满3年或更长时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有长期固定的住所,没有犯罪记录者,可以申请直接入户。为体现劳动者人人平等的原则,专业技术职称等文凭技能条件不作为申请入户的限制条件;购房、纳税总额等经济条件也不作为申请入户的优先条件。(特派记者尹安学、王晓云、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