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全国人大今天就《反垄断法》等四部法律的审议情况举行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介绍说,就业促进法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有记者问,当前社会上各种就业歧视五花八门,有关于身高、相貌、性别、户籍等等,但是为什么就业促进法没有对这些就业歧视现象做出具体的约束性规定。这部法对于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会起到什么作用?
李援对此回答说,在就业促进法的制定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反就业歧视的问题十分关注。今年的3月25日至4月25日一个月的时间,就业促进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相当比例的意见反映就业歧视的问题。立法机关对就业歧视这个问题非常重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经过三次审议,最后在就业促进法中设定了“公平就业”专章,来规定有关促进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的内容。
李援介绍说,在这些规定中,有三条规定非常重要。一是该法的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宗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二是第2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三是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这三条规定把促进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的主要内容都包括了。同时,“公平就业”一章对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源携带者,以及农村劳动者这些人群的公平就业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李援表示,要消除就业歧视,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包括全体劳动者,共同努力,并依照现在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来办,会逐步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就业歧视的现象。(据中国人大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