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遂愿,胡波遂愿。弟兄俩南北分身,成功逃离。至此,国内追逃已告结束。追捕组的同事们心情郁闷。但一个信念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不管胡星跑到哪里,一定要把他抓回来!”
6.打开新的突破口,追捕组踏上异国追逃之路
尽管追捕组的汉子们的决心坚如磐石,但要去新加坡追缉胡星却面临着诸多困难。新加坡没有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与我国也没有签署引渡条约,这意味着中国警察即便到了新加坡也难以开展工作。国内一些贪官逃到新加坡后,中国司法机关望尘莫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新加坡过着逍遥的日子。
但是,追捕组仍未死心。他们请求公安部与新加坡警察局取得联系,提出去新加坡缉捕胡星的要求。新加坡警方很快回函,表达了如下意思:第一,根据新加坡记录,Hu Staney B.持瑙鲁护照(号码:0022880)于2007 年2 月2 日乘坐CX711航班从香港到达新加坡;第二,新加坡警察局未发现此人在新加坡的下落,新加坡警方将监控其出境情况,如发现其离开新加坡,将尽快通知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第三,新加坡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新加坡政府没有合法的权力去临时逮捕此人。除此之外,新加坡警察局将尽力协助中国警方。对于中国警方派员来新加坡的要求,新加坡警方看不到有这个必要性。
意思很明显,新加坡警方并不欢迎他们的中国同行。追捕组不能强行硬闯,原本想从深圳直接领命飞往新加坡,现在只得暂时解散,各自打道回府。
从深圳回到昆明后,追捕组立即向省委领导汇报了前期工作。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是艰难的:去新加坡,中国警察不能执法,没有新加坡警察的配合很难成功;如果不去,就完全失去了将胡星缉捕回国的可能。我国目前尚无从新加坡成功缉捕贪官回国的先例,就算去了,跨国缉捕阻碍重重,胜算渺茫。
云南省委铁下了心,认为:国内一些贪官和犯罪嫌疑人往往一走了之、潜逃国外,影响极为恶劣。如果就此放弃,客观上纵容了这些贪官。无论如何要试试!一定要争取公安部的同意和支持,到新加坡去!
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与新加坡警察局高层通话,对方仍不肯松口。公安部刑侦局行动处处长卢保良则通过外交部与我驻新加坡大使馆取得联系,请求使馆支持。同时,专案组查阅和准备了国际遣返的有关资料,把胡星的犯罪事实、通缉令、逮捕令等相关资料翻译成英文,又委托云南省司法厅涉外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整整3个卷宗,加班加点赶了出来。
专案组意识到,胡星非法使用胡波的护照这一事实很可能成为案情的突破口。可是,怎么证明护照有问题呢?他们手头甚至连护照的复印件都没有。这时卢保良想起,他有一次在曼谷与公安部驻泰国警务联络官聚会的时候,瑙鲁驻泰王国总领事也在场,看上去联络官与总领事关系不错。瑙鲁驻泰王国总领馆统辖着对多个东南亚国家的外交事务,其中包括新加坡。卢保良问,不知这个总领事能不能帮上忙?
“当然可以!”蒋平跳了起来,每一个使领馆在签证的时候,必须要登录本国外交部的电脑系统检验护照真伪,只要总领事乐于配合,把Hu Staney B.的名字输进去,就可以查看护照的原始信息。然后再敦请瑙鲁驻泰王国总领事馆向新加坡方面出具一份公函,证明护照信息与照片不相符,胡星非法使用他人护照,那么他就可能被遣返。无论是遣返到中国、瑙鲁或澳门,情况就会乐观得多。
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几天后瑙鲁驻泰王国总领事向新加坡移民局提交了一份外交公函。
致有关部门:
尊敬的贵国移民当局,我是瑙鲁共和国驻泰王国总领事馆的总领事,非常荣幸地给您致信。我谨通知您,最近我们收到一封传真来函,一名中国政府通缉的罪犯胡星持瑙鲁护照022880(名HU STANEY B.,出生日期1960年6月23日)进入贵国。根据我们的出入境记录,该护照信息与我国的登记信息不相符,即意味着胡星所持护照为其他人护照。现在我谨代表瑙鲁政府请求贵国的帮助,如果任何人持上述护照来贵国,请立即通知我们,并当我们到达新加坡后,逮捕该犯。
瑙鲁共和国驻泰王国总领事 ALEX KE
这是釜底抽薪之举,现在只等着进入新加坡的机会了。2月13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向公安部发函,同意正式派员到新加坡处理胡星出逃的事件。追捕组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次日,蒋平与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明、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情报处副处长李珉从昆明出发,公安部派出卢保良和国际合作局李玉红处长从北京飞赴新加坡与他们会合。
临行前,专案组组长郭永东专门赶到机场送行,而蒋平的心情很沉重。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一段独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任务啊!省委期望值这么高,人民群众对贪官外逃义愤填膺,新加坡警方不欢迎,甚至在没有新加坡警方允许的情况下,拿着使馆的邀请函就毅然决然踏上了异国追逃之路。新加坡是什么样的法律制度、什么样的人情环境,我都一无所知。肩头任务很重,没有人指导应该怎么做,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能不能完成任务,实在是一片茫然。
7.我们就守在这里,他到哪儿我们就跟到哪儿
2月15日凌晨,当追捕组抵达新加坡时,正是这个时尚的岛国尽情展现她的迷人夜色之际。顾不上欣赏美景,顾不上旅途劳顿,他们向赶到酒店的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公使黄勇介绍了案情。鉴于中国警察不能在新加坡执法,不能公开进行调查,众人商定,还是先争取当地警方的帮助。天亮之后,再由使馆的吴冬梅总领事与新加坡警察局联系。
没有想到的是,新加坡警方避而不见。千里迢迢飞到新加坡,连新加坡警察局的门都进不去,何谈缉捕?
这是追捕组在新加坡过得最压抑最漫长的一天,5人如同困兽一般坐在酒店的房间里,气氛沉闷到了极点。猛然间,蒋平一摁烟蒂站起来说:“我们就守在这里,他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我就不信有这么怪的事,就在眼皮底下还抓他不住?”坚韧的信念激发起大家的斗志。他们清楚,他们身后有千万双期待的眼睛。他们唯一的选择是:不辱使命!
晚饭时分,吴冬梅总领事终于带来了好消息:经过大使馆一天的斡旋,新加坡警察局终于同意第二天上午双方面谈。
这是一场异常艰苦的谈判。中方据理力争,而对方也寸步不让。吴冬梅和卢保良、李玉红分别代表外交部和公安部向新加坡警察局局长助理李水发、行动署主任熊衍庆等4名警官表达了警务协助的请求,蒋平随后通报了案情:胡星在中国有经济犯罪嫌疑,我们一定要把他带回去。如果根据新加坡法律这样做有困难,请控制住不让他离开贵国国境,我们通过你们认为可行的渠道寻求解决的方法。
按照前天晚上商定的原则,既要引起对方足够重视,又要反映胡星没有携带大量资产进入新加坡,也不是什么高官,所犯罪行也不是特别引人注目。所以,蒋平强调胡星只身仓惶出逃,连自己的护照都没有拿出来,只能冒用其弟的护照。
谈判中对方问:“胡星在中国算什么级别的官?”
蒋平回答:“他是交通厅副厅长,在云南省算个中层干部。”
对方又问:“交通厅是干什么的?”
蒋平轻轻松松地说:“修路的。”
对方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能知道他的罪行有多严重吗?”
蒋平说:“我们初步查证他有受贿的嫌疑,但掌握的只是线索。至于数额有多大,只有法院审判后才能认定,我们来带他回去,就是为了搞清楚他有多大的问题。”
回答无懈可击,新加坡警察也表示理解。蒋平进一步说:“通过他E-mail的IP地址和网上订房信息可以确定,胡星就住在这里的莱佛士酒店。”奇怪的是,新加坡警察对此不置可否,只表示:按照新加坡法律,如果没有现行犯罪,新加坡警方不能拘捕胡星。
眼看着对方死守阵地一步也不肯让,蒋平只能使出“杀手锏”:“我们有瑙鲁国外交官的证明,胡星使用的是他人的护照,按照贵国的法规,请你们把他扣留下来。依照国际惯例,胡星应该被遣返至其假照出发地——中国上海浦东机场,同时,鉴于胡星以‘李力’身份办理了澳门投资移民,取得了澳门居住权,你们也可以将胡星遣返到澳门。”
李水发早有准备地回答:“瑙鲁驻泰王国总领事的函件我们也收到了,但这是一个个人函件。我们得通过我国外交部向瑙鲁国外交部求证后,才能采取相应的行动。”
蒋平急了:“你们可以不必等待瑙鲁国的证明,我来给你们证明。现在!”
此言一出,不仅新加坡警方4人愣住了,连中方几人都面面相觑:他哪来的瑙鲁国外交部的证明?
蒋平拿出两套户籍资料摆到桌上:“不就是证明他使用的护照是他弟弟的吗?请看,这是胡星和胡波在中国的户籍资料:胡波1960年6月23日出生,与瑙鲁国护照上的登记一致;胡星1958年10月16日出生,你们可以查查看,护照上的照片是胡星。这些户籍资料都已经翻译成英文,按国际惯例进行了公证,是有效力的证明文书。”
对方没有想到中国警察有这么一招儿,一时没有回答。但他们很慎重,说要研究一下。新加坡警察礼貌客气,却处处打“太极”,眼看着谈判就要进入胶着状态,蒋平霍地站起来朗声问道:“请问各位,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就是执行法律、打击犯罪的!我这里有中国公安部的通缉令、向国际刑警组织申报红色通缉令的文件、案件卷宗,而且全部都按照国际惯例翻译成英文、经过了公证。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联合国的反腐败公约,我们两国都是加入国,胡星的行为放在贵国也是涉嫌犯法的,况且贵国的反贪力度举世公认。我们已经证明了他是嫌犯,是中国政府通缉的人,警察的职责不就是嫌犯潜逃以后把他捉拿归案吗?我们现在已经追到这里了,难道能够眼睁睁看着他逍遥自在,而我们却束手无策吗?作为同行,请你们设身处地想想我此刻的感受!你们也一定不愿意看到我空手而归!我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们到中国需要我们的警务协助时,你们也会有这样的心情!”
对方显然没有料到蒋平会突然“动之以情”。沉默了一会儿,李水发说:“蒋局长(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对外又称经济犯罪侦查局),你们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法律。我们只能保证,如果收到瑙鲁外交部的证明,我们一定将胡星遣返回去;在此之前如果他离开新加坡,我们一定通知你们。你带来的户籍资料我们会留下认真研究。”
这似乎是谈判的最大收获了。追捕组以证据说理开路,又以大义晓之、情感动之,可看上去对方仍无动于衷,大家都觉得有点失望。但蒋平觉得,他关于警察职责的那一段慷慨陈辞还是引起了一点共鸣,在感情上,新加坡同行一定会有所触动。
8.胡星要离开新加坡了,追捕组却还未能申请边控
就在追捕组与新加坡警察谈判的同时,云南警方对胡星的监控显示,胡星有要“动”的迹象。
自从来到新加坡,胡星已经换了3个酒店。他确信自己被跟踪,而且跟踪者丝毫不掩饰行迹。他“觉得走投无路,整天忐忑不安,寝食不宁”,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让他“惶惶不可终日”。胡波从加拿大传给他的消息更让他心惊胆战:昆明已经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在与胡波的通话中揣测:跟踪的人是新加坡警察或是中国警察?还是黑社会来敲榨?任何一种猜想都令他“惊恐万分”。他对刘伊萍说,我已经买了机票,要回到我办护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我只能回来面对一切。
从新加坡警察局出来,新加坡华人唐先生请蒋平一行吃饭。唐先生仗义友善,在当地人脉广布。席间,蒋平正为上午谈判无果而食之无味时,唐先生热情地指点迷津。此时,专案组从昆明紧急通报:胡星已经买好机票,随时会离开新加坡。
胡星就要从眼皮底下溜走了,而追捕组甚至还没有去移民局请求办理边控手续!刚到新加坡时,大家分析形势认为,从种种迹象来看,新加坡警察似乎已经将胡星纳入视线范围,掌握了他的行踪。如果马上找移民局,警察局很可能就此甩手不管了。移民局只管着口岸,只要胡星待在新加坡永远不出境,移民局是没有办法的;而且,移民局只能监控Hu Staney B.的瑙鲁国护照,要是胡星还有一个其他护照,那就只能眼看他远走高飞而徒呼奈何了。因此追捕组决定还是依靠当地警方控制住胡星。
他们立刻赶到使馆与黄勇公使商量对策。黄说,早上会谈的结果他已经知道了,他已与新加坡外交部官员直接通话,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表示,现在已经证明了胡星使用他人护照进入新加坡,若新方还把他放走,这是对中国政府的不负责任。
这番话相当于口头照会,分量很重。可是从外交部传达到移民局,其间要耗费不少时间,哪里等得?这时唐先生忽然想起:他曾经有一个朋友来新加坡时,由于护照出了点问题,被人举报,在移民局被暂时扣押了48个小时接受调查。如果有人举报胡星,不是可以大大缓冲我们的时间吗?问题是,举报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唐先生说:“我来写信举报胡星!”
黄勇公使大喜,马上叫秘书打印出一封正式的举报信,唐先生签上名后,大使馆立即派人送往新加坡移民局。可是怎样让移民局马上受理、立即对胡星实施边控?唐先生又生一计:请他的一位和新加坡移民局熟悉的朋友直接找局长,先实行边控,再走程序。
能做的只剩下等待了。追捕组又回到酒店里发呆。下午4时,唐先生举起手机给众人看短信:“胡星已被移民局列入黑名单,请放心。”心上石头落了地,房间里一阵欢呼雀跃。在大使馆、祖国侨民的合力下,“Hu Staney B.”这下插翅也难飞出新加坡了。
然而短暂的欣喜过后,大家又笑不出来了:根据新加坡法律,使用别人的护照将被处以两次鞭刑和3个月的监禁。3个月后,新加坡方面会不会把胡星交给中方还很难说,事情可能还是回到原点。让胡星被移民局扣留,实为下下策。
追捕组已经查明胡星入住的酒店和房间号,也掌握了他的手机号码,但目前唯一能做的却只有等待时机。根据消息,胡波回到加拿大以后大病一场,近几天已经出院,如果他再次飞来新加坡“拯救”其兄,再带来一本新的护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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