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名称 |
解读 |
文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护照有效期10年, 护照期满不再延期,弄虚作假骗取护照将受严惩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县级以上人大有权撤销政府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所有金融机构都要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 |
赋予银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调查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
全部死刑案件核准权从1月1号起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
国务院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
外国记者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
国务院令第477号 |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
公安机关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受处分的公安民警将同时被降低或取消警衔,公安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应补休 |
国务院令第479号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明确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优先顺序 |
法释[2006]10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法释[2006]12号 |
商务部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
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 |
国土资源部 |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
放宽报考条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
国土资源部令第35号 |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
国土资源部令第36号 |
中国人民银行 |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 |
明确了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增加了对金融机构违规的处罚力度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
国家林业局 |
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
禁止在林木种子不成熟季节、劣质林内采种,林木种子将使用绿色、白色两种标签 |
国家林业局令第21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明确医疗广告实施发布前审查制度,首次对发布的广告内容作出明确限定,明显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 |
国家旅游局 |
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 |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
国家旅游局令第27号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 |
规范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行为,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1号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
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
增加了“定额公示”程序,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
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 |
完善了对金融企业、创新金融业务的规范 |
财政部令第33号 |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
接轨国际,为各类金融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对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的财务规则加以规范 |
财政部令第42号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突出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业宗旨,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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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
所有矿井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 |
公安部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
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无需经过考试,只要接受道路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 |
公安部令第90号 |
交通部 |
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
强化了立法责任制、“开门立法”机制和总工程师介入机制等 |
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
明确内河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调查结束应作出《事故调查结论》 |
交通部令2006年第12号 |
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进出境时,海关将给予通关便利 |
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