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山西日报报道,11月30日下午,山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薛延忠为山西省副省长。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太原、阳泉、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废止《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薛延忠为山西省副省长。
薛延忠简历
薛延忠,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西省孝义市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参加工作后任山西省七二五厂班组长、制版工序负责人、团支部书记;1976年入山西大学中文系学习,毕业后任省计委综合处、政治处干事,团支部书记;1983年任省委办公厅秘书;1986年后任省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经济干部处副处长、处长;1992年任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5年任省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任吕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9年任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0年任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2001年任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4年任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10月任现职。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