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即将生效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即将生效

2023年11月03日 07:48 来源: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根据协定,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旅行证,哈萨克斯坦公民持普通护照和回国证明,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包含谈判、签约、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旅游、医疗、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时限的,需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中哈两国政府已于1994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公民公务旅行的协定》,双方持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并停留不超过30日。

【编辑:张燕玲】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