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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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2022年11月11日 05:36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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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杨晓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是着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战略部署,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践行初心使命、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带领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形成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一)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牢固确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历程波澜壮阔、成就举世瞩目、变革彪炳史册,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伟大斗争实践检验和党心民心选择中,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形成这“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就,也是最重大的制度成果。党中央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明确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心聚力向着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砥砺奋进。

  (二)创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坚持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努力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领导岗位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中明确和细化责任规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有力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砥柱中流、力挽狂澜,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以非凡的魄力和定力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建立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运行机制,创新查办重大案件制度机制,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在查办案件全过程谋划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不断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成功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

  (四)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作出表率,带领全党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国企商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健全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每月公布查处结果、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扶正祛邪、久久为功。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更加同心同德,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更加稳固。

  (五)坚持依规治党、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落实党的领导有制可循、从严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处理规定,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提升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依规治党、加强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密码。

  (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监督制度融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设立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立足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规定,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党的自我革命监督网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发自党的初心使命,凝结新时代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和宝贵经验,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

  (一)彰显党的初心使命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成立之日起就为了人民不断自我革命。百年党史充分表明,党的初心使命和人民立场使我们党最有底气和勇气进行自我革命,党的崇高追求、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我们党坚持不懈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党的性质和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决定了,我们党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同时,能够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有机统一,人民监督是外在约束,要求我们党必须时刻保持人民性;自我革命是内在自觉,我们党的性质要求必须主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适应人民需要。可以说,党的初心使命是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原点和动力源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坚守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只有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才能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团结带领人民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二)贯穿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实践,创造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大命题,精辟阐述伟大自我革命的战略意义、基本内涵、实践要求等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问题,深刻阐释内靠自我革命、外靠人民监督的辩证统一关系,极大深化了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党的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不断进行全面自我改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持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期过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贯彻到每一部党内法规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重大制度和具体举措中,使科学理论转化为制度规范、确立为行动遵循,通过发挥制度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利长远作用保障党的创新理论有效落实,不断使主观努力顺应客观规律、主观条件符合客观实际、主观作为满足客观需要、主观治理促进客观治理,形成依靠党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汇聚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完善的,需要不断以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提炼集成、固化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针对以前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聚焦“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明确中央八项规定就是政治纪律,把纠正“四风”要求融入党内法规,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为党和国家事业开创新局提供有力作风保证。着眼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制定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颁布实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这些工作,都有力推动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四)体现坚持制度治党重大创新。党中央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突出制度建设鲜明政治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守理想信念、正风肃纪反腐、敢于善于斗争、强化责任担当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到规纪必依、执行必严、违反必究。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推进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并重,出台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等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让法规制度真正“带电”,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保障。党的自我革命是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完整体系,是具有严密内在逻辑关系的系统工程。要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筑牢推进自我革命的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发挥制度的引领保障作用。

  (二)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伴随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已经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实做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推动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坚持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自己摆进去,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以党中央决策初衷为出发点,以“国之大者”为着眼点,以督促监督对象履行职责使命为着力点,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推进、基层具体实践衔接起来、一致起来。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结合实际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真抓实干、锲而不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

  (四)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科学具体、务实管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以坚强党性和决心扛起监督主责,逐条对照落实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抓好监督,用好监督措施,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到严促执行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由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对上级监督组成的体系,其中上级监督最有效。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支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同级监督,形成层层既抓本级、又抓下级的工作格局。

  (五)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重点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下更大气力深化巡视整改,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坚持各级党组织主抓,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督促精准处置巡视移交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真改、实改、深改、持久改。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要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抓党建、管权力、促业务、保落实的关键,推进“两个责任”坚守定位、高效联动,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管党治党,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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