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周玉端:追寻东方远古人类文化的历史事实:方向在哪里?
中新社北京7月15日电 题:追寻东方远古人类文化的历史事实:方向在哪里?
作者 周玉端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武汉大学长江文明考古研究院副教授
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曾指出,“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起步”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追寻东方远古人类文化的历史事实,是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重大使命课题,需要我们在全球的、历史的视野下明确探索的方向。
旧石器时代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事实吗?
1948年,美国哈佛大学考古学家莫维斯(H. L. Movius)在《东亚和南亚的旧石器时代早期》一文中论证了在旧石器时代早中期,亚洲东部、南部地区和西欧、非洲等地属于两个不同的文化区:西方是以复杂的手斧和预制石核技术为代表的“先进文化圈”,而东方是以简单的砍砸器和石片工具为代表的“文化滞后的边缘地区”。该表述含有浓厚的欧洲中心主义思维,后受到诸多批评。莫维斯本人也很快意识到该价值判断的不当之处,随后便仅仅强调东西方旧石器文化的差异,而不再提谁更先进或落后。
然而,莫维斯对东西方旧石器文化差异的宏观观察,很快被地图化和简单化了,“莫维斯线”的命名是最为直接的体现。近80年来,学术界的诸多研究在不断反驳和修正“莫维斯线”,关注的焦点是东方有没有手斧或“阿舍利技术”。莫维斯在1948年文章中提到,他在印尼爪哇岛、缅甸和马来西亚等地发现了手斧(Hand-axes)或“原手斧”(Proto-Hand-axes),但是手斧的数量和比例极低,而且比阿舍利手斧更加粗糙。因此他认为,这里发现的手斧与阿舍利手斧不同,应该是本地独立演化出的一种工具类型。加之东方缺乏西方流行的勒瓦娄哇技术,因而莫维斯认为东西方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圈和旧石器技术演化史。然而,学术界后来没有尊重莫维斯的本意,而是做了曲解,并将其当做批评的靶子。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东亚和东南亚陆续发现含手斧的石器组合。考古发现让东方手斧成为报道的关键词,这引起了学术界对“莫维斯线”的持续讨论:东方手斧能不能被定义为“阿舍利手斧”?实际上,回答该问题并不容易,需要历史的、谱系的视角,不能根据个别器物的存在与否来判断。整体而言,我们目前所知的旧石器时代东西文化差异,并没有超出莫维斯在20世纪40年代做出的判断。东西方旧石器文化的整体面貌和发展轨迹是非常不同的,这是最关键的区别。这种差异还体现在东西方厨房里的刀具中:中国人常常使用重型菜刀来处理食材,而西方人往往使用各类功能不同的轻型刀具。
在人类“走出非洲”的理论背景下,东西方的旧石器文化有无交流?
东西方在旧石器时代存在一些文化交流的证据,这种交流主要体现在单向的、来自西方的“先进技术因素”在东亚腹地的边缘地带被发现。比如,中国北方发现的勒瓦娄哇技术和石叶技术,较为直接地体现出距今约5万年之后、来自欧亚大陆西部文化的影响。此时的东西方旧石器文化的相似性,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被欧洲学者认识到。如法国旧石器考古权威步日耶,在1928年出版的《中国的旧石器时代》一书中曾经评论,宁夏水洞沟石器工业“好像处在很发达的莫斯特文化和新生的奥瑞纳文化之间的半路上,或者是这两个文化的混合物”。
对于在东方发现的手斧,有学者视其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证据,也有人将其解释为独立发明。讨论此问题需要严谨的年代学和谱系学分析。如果用传播论来解释东亚的“阿舍利技术”,还需要更多时空上连续分布的证据,技术谱系上要符合逻辑,该技术是否在本土人群中得到接纳和传承,以及它是如何与本土文化传统互动融合的。从世界范围内看,阿舍利石器工业现象十分复杂,欧洲和非洲的阿舍利手斧技术可能都是独立演化的,勒瓦娄哇技术在西欧和非洲可能被多次独立发明,东亚的“阿舍利技术”可能也有其独特的存在方式。
另需注意的是,人类学范式下的“走出非洲”(Out of Africa)模式并不意味着能够在文化上找到相关的证据。古人类学现象、分子生物学现象与文化现象并不是绝对对应的关系,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群交流,并不一定能直接反映到文化交流上去,而不同人群可能保留着相同的石器技术。另外,文化交流是以何种形式进行的?是相对平等的,还是存在强势文化?学术界较多关注西方“强势文化”带来的新技术,却很少谈东亚文化的向外输出。
中国旧石器文化研究中还存在哪些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两个重要问题需要思考:一是中国旧石器文化的多样性,二是中国旧石器文化对周边地区影响。前辈学者如裴文中、张森水等先生,通过对中国旧石器材料的宏观总结,奠定了旧石器文化序列与多样性研究的初步基础,但有待进一步深入。新的考古发现有井喷之势,但几乎没有新的地域性文化得到正式命名。学术界主要延续使用“砾石石器工业”、“石片石器工业”或“某某技术”等术语描述相关的考古发现,而不是“某某文化”或“某某工业”。与西方的旧石器文化相比,东亚文化显得单调。考虑到东亚具有200多万年的人类历史和多样的地理环境,这里很难不形成诸多地方性文化传统,只是这些文化传统仍有待进一步发现和识别。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走出中国”(Out of China)的可能性。在西方人类学范式下,学术界常常谈论“走出非洲”,极少提及中国远古文化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在更新世气候寒冷期,中国南方的人群可能会向更南的东南亚地区迁移,这会对东南亚的文化产生直接影响。目前至少可以将这种影响追溯到距今约4万年前的和平文化(Hoabinhian)时期。在更晚的时代,东南亚受到更多中国南方文化和人群的影响,比如稻作农业、南岛语族和青铜技术的扩散等。长期以来,东亚地区被描述为被动接受欧亚大陆西侧的文化,相对缺乏本地视角下东亚人群对周边地区影响的研究,这是今后中国旧石器考古研究中值得考虑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下,如何正确认识中国远古人类文化的历史事实?
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一个重要内涵是相互尊重与平等相待。讲述中国远古人类文化的历史事实,需要科学的学术语言对事实进行客观描述。然而,如何描述事实却受到研究者知识背景的约束。当人们把西方的旧石器历史当做参考,并直接使用描述其文化历史进程的术语时,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术语争论。在旧大陆西侧,研究者对旧石器技术历史的叙事方式是线性的、进化的,在这个框架下,“先进的技术因素”成为焦点,比如手斧技术、勒瓦娄哇技术、石叶技术等的发明时间被不断提前,并使之与进化的人类学范式相吻合:人类的智力不断提升,新的人种发明新的技术,并不断走出非洲。然而,不符合这个叙事的文化历史,则没有得到足够关注。如果把西方“先进的技术因素”当做一把尺子来衡量全世界的旧石器文化,那么我们在西方之外看到的,一定是一个单调枯燥的技术世界。在这种背景下,东亚的旧石器文化可能会被简化为西方文化影响力的末端,而难以用平等姿态去看待东亚自身独特的历史与道路选择。
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不容易得到严肃的回答:中国南方砾石工业传统中的砍砸器与非洲旧石器时代早期的砍砸器是否具有可比性?显然,它们并非来自相同的技术文化背景。多年的研究表明:砍砸器A可能与砍砸器B/C是不同的,器物名称之下的本质差异容易被忽视。东方即便缺乏“精美的工具”,也不代表当时的人类没有能力制作其他复杂的工具,比如竹木工具。因此,平等地看待东西方古人类的发明创造,是研究者应有的态度;而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更新,可能是讲好中国远古人类文化故事的关键一步。(完)
作者简介:
周玉端,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副教授,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国-柬埔寨、法国-泰国旧石器联合考古队成员。博士毕业于法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人类古生物研究所。研究领域为旧石器时代考古、石器技术、技术学理论等。出版学术论著20余篇,主要包括旧石器技术学理论,中国、柬埔寨、泰国、越南和平文化遗址研究,华南与东南亚砾石工业研究等,研究成果发表在《考古》、《L'Anthropologie》、《Archaeological Research in Asia》等国内外著名期刊。近期主要研究中国南方与东南亚和平文化及同时代的技术-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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