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 | 美国是如何操弄“强迫劳动”双重标准的?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电 题:美国是如何操弄“强迫劳动”双重标准的?
作者 贾春阳 高阳 李默(均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副研究员)
“强迫劳动”是国际法中的重要概念,美国却常将其政治化,作为对他国进行恶意打压的工具。近年来,美国不断抛售涉疆“强迫劳动”谎言,借机对中国搞政经制裁、外交围攻和战略遏压。美国的做法不仅是对中国的恶意打压,也暴露了其一贯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风,理应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反对。
美国操纵“强迫劳动”系打击异己、维护私利
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通过的《强迫劳动公约》是在“强迫劳动”领域得到最广泛批准的国际法律文件,其将“强迫劳动”定义为:“以惩罚相威胁,强使任何人从事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劳动或服务。”劳动者一旦丧失自主选择从事劳动与否的事实权利,即属“强迫劳动”。真正的“强迫劳动”违背人类公平正义的朴素价值追求,应受到国际社会的联合谴责和抵制。
但长期以来,美国却将“强迫劳动”用作打击异己、维护私利的工具,单方面用其国内法定义其他国家是否存在“强迫劳动”,其初衷根本不是关注“强迫劳动”受害者的福祉和权益,而是满满的政治算计。
从美国的法律看,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规定是美国打击“强迫劳动”的国内法鼻祖。其规定:“在外国制造的,全部或部分由囚犯劳工、强迫劳工、包身劳工和/或童工采掘、加工和生产的货物,不能在任何美国海关口岸报关;美国禁止此类货物的进口。”20世纪30年代,为打压苏联,美国曾以此法为工具对苏联所谓“强迫劳动”产品实施进口限制。后来,在该法基础上,美国多次更新,打造立体式打击“强迫劳动”的法律框架,“套路”愈发成熟。
美判定他国“强迫劳动”的逻辑与“套路”
以“强迫劳动”为由对其他国家采取行动,美国往往采取“多部门合作、高精度聚焦”的套路,主要有三个部门在行动:美国劳工部每两年更新一次所谓“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清单”,对全球范围内的“强迫劳动”商品一一给予“认定”;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其重要职能是对进口货物下达“暂扣令”,主要依据是该货物是否属“强迫劳动”;特朗普2020年5月成立“强迫劳动执法特别工作组”,意在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也是美国打击所谓“强迫劳动”的重要平台。
然而,美国判定他国是否存在“强迫劳动”,首要依据不是其法律法规,也不是上述部门的“工作认定”,而是美国的战略需求,包括对象国与美国关系好坏,及相关判定和制裁禁令是否符合美国利益。
以美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禁令”为例。2005年前,美国将乌视作弱化俄罗斯在中亚地区影响力的突破口及反恐伙伴,积极发展双边关系。两国关系因2005年“安集延事件”恶化后,乌棉花及棉纺织产业沦为美国打击目标,被认定为“强迫劳动”产品,一度有300多家企业参与抵制。近年来,伴随美乌关系改善,美国2019年解除对乌棉花及相关产品制裁。
具体到技术性“认定依据”,上述机构通常根据新闻报道、智库文章、非政府组织证词或意见,以及政府部门或机构发布的所谓“官方报告”,甚至有行业竞争对手提供的材料,来认定所谓事实,其中不乏语焉不详、张冠李戴、捕风捉影等情况。通过“合则用、不合则弃”的信息筛选,美国单方面给其他国家扣上“强迫劳动”帽子,对特定领域商品进行打压,从而服务于自身经济和战略利益。
美国以“强迫劳动”为由对他国商品实施的进口限制有明显指向性。中国产品在清单中占高比例,显然与美近年对华战略、特别是对华贸易打压有撇不开的关系。“强迫劳动”概念已经被美国“玩坏了”,成了美国打击异己的幌子和工具。
双标滤镜下的美国“强迫劳动”谎言
众所周知,美国的发展史是一部印第安人、黑人、华人等少数族裔的血泪史,为发展棉花产业曾长期、大规模通过奴役和强迫黑人劳动赚取暴利。直到今天,美国仍存在广泛的“强迫劳动”问题。据统计,每年从境外贩卖至美国从事“强迫劳动”的人有近10万,而仅有不到1000人获得解救。
反观中国新疆,过去曾深受“三股势力”之害,造成大量无辜百姓受害、财产损失无法估算。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近年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暴恐活动,并致力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通过改善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设立教培中心等,中国最大限度保障公民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危害。新疆已连续5年未发生暴恐案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新疆的稳定与发展让“东突”势力及其背后的美西方反华势力焦躁不安,他们为遏阻中国崛起,联手推进乱疆反华企图。美国一些媒体2018年底开始炒作新疆存在“强迫劳动”,起初聚焦于新疆个别企业;后来转向中国的“对口援疆”“脱贫攻坚”政策,以及参与新疆建设、招收新疆籍少数民族员工的中国其他省份企业,甚至是外资企业;其后再将矛头指向新疆的棉花、番茄、光伏等重点产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同时,美国政府也开始发动涉疆制裁,先是对新疆部分企业的产品下达“暂扣令”;然后将相关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同时警告美国企业,对自身供应链或相关产品进行自我审查;其后再将制裁目标指向新疆棉花、番茄、光伏等产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如今,伴随《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出笼,美国图谋对新疆所谓“强迫劳动”产品进行全产业链打击,包括他国供应链中任何包含源自新疆“强迫劳动”生产的零部件、原材料。
美炮制“强迫劳动”议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依法治疆是中国治疆方略的基本要义之一,做好新疆劳动就业工作必然要依法行事。新疆严格遵循中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全国性法律,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新疆保障各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消除了“强迫劳动”的存在空间。
以新疆棉花产业为例,多年以前,山东、河南、四川等人力资源大省每年均有大批务工者赴疆采摘棉花,近50天采棉季,工人均能获上万元人民币收入。如今的新疆棉花产业早已迈入机械化时代,不需大规模的采棉工,更不需“强迫劳动”。新疆农业部门发布的2020年数据显示,新疆棉花机械采摘率已近七成,北疆地区95%的棉花通过机械采摘。另据介绍,新疆的多晶硅企业已达国际一流水平、实现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意味着新疆的光伏产业同样不存在、也不需要“强迫劳动”。
事实清楚确凿,任何谎言都不堪一击。如同此前炒作他国“强迫劳动”议题一样,美国热衷炮制新疆“强迫劳动”只是实现其多重战略图谋的抓手而已。
其一,给中国贴黑标签,企图从道义上打倒中国。其次,祸乱新疆,针对重点产业施以经济制裁,对新疆发展釜底抽薪。第三,搞不正当竞争,对中国重点产业、高科技产业实施“连坐式”打击。其四,通过打压中国在国际社会“立威”,胁迫他国选边站。
由此可知,涉疆“强迫劳动”议题既不是中美的人权观差异问题,也不是法律或供应链合规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政治问题。美国热衷对中国打“新疆牌”,热衷抛售涉疆“强迫劳动”谎言并借机对中国施加制裁,既反映了美国为阻遏中国崛起、搞恶意打压的战略图谋,也是美国在国际社会一贯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真实写照。世界各国深受其害,天下苦美久矣。鉴此,世界各国更需要共同努力,反对霸权主义,打造一个以公平正义、互利共赢为底色的新世界。(完)
作者简介:
贾春阳,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现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美国涉疆政策、涉藏政策、人权外交等议题,先后围绕相关议题在国内外专业报刊发表文章、评论100多篇。
李默,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现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长期跟踪美国国内政治动态,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会运作、府会关系、立法司法、社会问题等。曾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参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系列丛书写作。
高阳,博士,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副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主要研究领域:美国国会立法、中美法律斗争、美长臂管辖、国际人权、国际环境法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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