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张兴宇:托翁的“爱”来自孔圣的“仁”吗?
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电 题:托翁的“爱”来自孔圣的“仁”吗?
作者 张兴宇 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俄语系副教授
世人通常认为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是一位大文学家,其实在这一身份之外,托尔斯泰也是一位杰出思想家和哲学家。托尔斯泰的宗教道德思想和社会政治思想互为表里,彼此联系密切,其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具体而言,它体现在“爱自己、爱他人和爱上帝”。
“爱自己、爱他人和爱上帝”
时下,俄罗斯正在编辑出版作家新全集,合计100卷,根据编选计划其中20卷是政论文字,较之其全部文学创作还多出2卷。俄罗斯新版的多种哲学史通常都会为托尔斯泰辟出专章。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俄罗斯,托尔斯泰的影响力可以与彼时沙皇相提并论,但这种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并非来自其文学家声望。托尔斯泰生前,特别是其晚年,常常有几分“鄙薄”自己的作家身份,反倒更看重自己作为传道者的身份和言说。
作为思想家,托尔斯泰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对俄罗斯社会举足轻重的思想启蒙作用。首先,他使俄罗斯宗教色彩相对浓郁的千年文化,加快了世俗化进程,把彼时人们精神信仰中的“神权”拉下神坛,这也是其在1901年被主教公会革除东正教教籍的重要原因。其次,他针砭时弊,大力揭露社会黑暗和腐朽,“撕下了一切假面具”,成为了彼时俄国风起云涌社会运动的重要推手。后世研究者认为,托尔斯泰事实上成为了俄国宗教运动以及社会政治运动的先行人和倡导者。施宾格勒在其《西方的没落》一书中则直接称托尔斯泰是革命家。
托尔斯泰的宗教道德思想和社会政治思想互为表里,彼此联系密切,其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具体而言,它体现在“爱自己、爱他人和爱上帝”这三个依次提升的精神境界之中。这里的上帝并不是基督教意义上的上帝,而是被作家看作一种精神本体,是一种“完美、至善”的意象。这里所说的“爱自己”,便是爱自己心中的上帝。托尔斯泰曾表示,人人心中有上帝,亦即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个至善的“我”,或者说人人同一灵魂。
在托尔斯泰看来,人们虽然在出身、经济地位等“物质”形式上不平等,但在精神上是平等的,任何人身上都存在着至美至善的灵魂。因此,人应当爱的不是自己的肉体,它只负载着虚假的生命;人应当爱自己的灵魂,即精神性生命。所以,那个至善的“我”,需要在自身才能找到。正因为人能够意识到自己心中存在上帝与至善的灵魂,他才要去爱他人。
所谓“爱他人”,是“爱自己”顺理成章的外显,亦即这种爱,是自己至善灵魂的需要;而之所以应该爱他人,是因为别人身上和自己身上一样,同样有至善的灵魂。当自己心无挂碍,全然进入“无我”(即舍弃肉体的我)状态,把全部身心奉献给爱时,就精神完善而言,其已经最大限度接近最高境界。这种生命境界,即是所谓的“爱上帝”。
爱的三重境界也表明,人在生活中离不开爱,否则便没有真正的生命。正因为如此,托翁把爱看作生命的本质。托尔斯泰“爱”的学说中,这三重境界在很大程度上与其道德自我完善、博爱他人和不以暴力抗恶等观念构成隐在的对应关系。“爱自己”落脚于个人自我修持,“爱他人”着眼于人的行为伦理,“爱上帝”的社会性表现则是不以暴力抗恶。
在托尔斯泰的观念中,爱是理性意识的产物,是一种伦理准则,它指向实践,指向人们的日常行为。对于何为真正的爱,托翁亦有明确看法。他认为,首先,爱不能被支配和强制,不能命令人去爱。其次,爱不是偏爱,而是一无分别的爱,它不应因对象不同而有别;与之同时,人不仅要爱善,也要爱“恶”。第三,真正的爱不具有任何功利性,不是对他人的迎合,更不是要对自己有所回报。第四,爱具有同理心,即爱人如己,通俗地说,就是希望别人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别人。因此,托尔斯泰的“爱”不是一种空洞的理念,而是体现于一个人身体力行的道德实践中。
托翁的“爱”与孔圣的“仁”
托尔斯泰“爱”的学说给我们似曾相识之感。很大程度上,这一学说与孔子“仁”的思想殊途同归。“仁”同样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也是从道德的角度出发看待人、人与他人、人与社会。
总体而言,共同点可归结为如下三方面。首先,“仁”也是一个道德修为的观念,需要行为主体的主观努力。孔子说,“修道以仁”“为仁由己”,便具有这层意思。一个人如果达到“仁”的境界,便体现了完美人格,这一观念渗透于我们的精神意识之中。
其次,“仁”同样也是一个行为伦理的范畴,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行为尺度,在具体方法上也是“爱”,即“仁者爱人”。
第三,“仁”的观念也是孔子社会思想的反映。孔子虽未明确提出仁政说,但其政治思想的核心观念“德治”事实上与“仁”关系密切。“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一语,便强调国家治理离不开仁。天下归仁是孔子的最终社会理想,途径就在于君贤民仁。
俄国文学巨擘与中国儒家思想创始人彼此道同契合之处尚在于,两人都秉持一种泛道德主义立场,都表现出对个体性道德和社会性道德同等程度的重视。其次,从道德层面而言,“爱”和“仁”都具有一种“本体”性因素,即两者都被看作人性的表现,是人本有的精神质地。第三,对一个人而言,“爱”和“仁”既表现为对其精神层面的价值判断、理想人格的核心要素,也表现为一种行为伦理的准则以及知与行的统一。第四,无论“爱”的学说还是“仁”的观念,也都表现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思想进路,亦即都隐含着由内而外、由完善个体到完善社会的道德实践,蕴藉着一种社会理想。
道德观何以在托翁世界观中居于核心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对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的接受,是托尔斯泰构建其宗教道德思想和社会政治思想的重要方面。中国古典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宇宙论,而是伦理学。它对道德理性和个人完善的张扬在很大程度上使作家找到了思想上的同路人。
托尔斯泰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接触始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除孔子学说外最引起其关注的是老子、孟子和墨子的学说。托尔斯泰曾多次在日记和书信中记下阅读他们著作时的内心震动。比如他曾表示,孔子几乎所有的话都“重要而且深刻”。甚至认为,没有孔子,《福音书》就显得很不全面。
但是,包括孔子学说在内的中国古典文化思想并不是托尔斯泰世界观的唯一思想来源,也不是最重要的思想来源。托尔斯泰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优秀文化做到了旁收博采、熟稔于心,他认为吠陀经、佛经、孔子、基督、穆罕默德、苏格拉底、马克·奥勒留、爱比克泰德,以及卢梭、帕斯卡、康德、叔本华等一些相对近代的人物,都为世人留下了特色鲜明、深邃精要的思想。他深信不疑,在世界任何角落,宗教和道德真理只有一个,那就是爱。这也解释了道德观何以在托尔斯泰世界观中居于核心地位。(完)
受访者简介:
张兴宇,文学博士,山东郓城人,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俄语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俄罗斯文学,近年主要从事列夫·托尔斯泰的思想和创作研究。在《外国文学研究》《俄罗斯文艺》《外语学刊》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著有《列夫·托尔斯泰的自然生命观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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