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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2018年03月13日 15: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李建国作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来源:央视网

  【2018全国两会】(两会速递)李建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蒋涛 梁晓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13日在北京说,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震 摄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其间,监察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李建国向大会作草案说明。

  他指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李建国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李建国说,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李建国说,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中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三是体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

  李建国说,制定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从而与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相呼应,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此前,中共十九大提出,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谈及监察法草案提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规定严格的程序,李建国说,这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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