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纪委?用制度盯人管权防止“灯下黑”
防止“灯下黑” 淬炼“打铁人”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公开了这样一组数据: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这充分彰显出中央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防“灯下黑”,维护队伍纯洁性的态度之坚决、措施之严厉。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等,全方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情况。图为樟树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机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资料图片)
严管即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清理门户上不手软,在日常监督上下苦功,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刀刃向内,对少数“害群之马”绝不姑息
今年元旦刚过,中央纪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掀起一股追剧热潮。片中,魏健、曹立新、朱明国等一批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纪案例被一一披露,向外界展现了中央纪委自揭伤疤、刮骨疗毒的勇气。网友纷纷点赞:“中央纪委不避‘家丑’,严查自己人的腐败,以实际行动‘正家风’。”“反腐无禁区,一碗水端平,纪检监察机关不‘护犊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王岐山同志也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只有首先从严管好自己,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
“马列主义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2014年3月,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正式成立,以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几年来,除了中央纪委,所有省一级纪委、大多数市一级纪委都已设立了干部监督室,县一级纪委则做到有专人来负责内部监督。
眼光向内、刀刃向内。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成立以来,查处了一批纪检系统的“内鬼”。以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为例,成立以来,立案查处了中央纪委机关魏健、曹立新等一批严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督办了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案和山西省纪委原常委、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案……正如一些媒体的评价:查处纪检“内鬼”的鲜活案例表明,纪委不但把自己摆进去了,而且摆得深入、摆得彻底。
“设立干部监督室后,对于内部的监督和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纪检干部真切感受到有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履行监督职责,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强了。”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曾在采访中表示,与之前相比,内部监督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真查真办,对自身问题零容忍,绝不姑息、毫不手软,坚决清理门户,形成有力震慑。
对系统内的违纪者,不仅要查,还要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公开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今年2月,中央纪委公开通报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4名纪委书记。
勇于自曝家丑、自揭疮疤,展现出直面队伍中存在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用制度盯人管权,回应“谁来监督纪委”
在《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中,几位当事人对自己违纪原因的剖析格外引人注目:“后期我也不是没想过有危险的,只是那时候麻木了,再一个也是觉得,中纪委这地方,谁查中纪委啊?”“感觉到在纪委,你是监督别人的、是查别人的,没人监督你……”
曾经有段时间,社会上存在“谁来监督纪委”的疑问:“你们纪检干部向来是有权查别人,谁会来查你们?”甚至有个别党员干部公款吃喝时还有这样的心理:“一个桌上有纪检干部在呢,还怕出问题?”
“各级纪委也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呢?这个问题也要探索解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这一问题。
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加强纪委内部监督,必须用制度规范盯住人、管住权。
2017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正式获得审议通过。《工作规则》从纪委监督执纪的各环节风险点入手,将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提炼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被媒体评价为“用制度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工作规则》的出台,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约束、将‘探头’对准自己的责任担当,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河南省中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晓亮表示。
“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移送司法机关程序和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详细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工作规则》中的一系列规定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勇气和担当。
《工作规则》出台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针对监督执纪工作的关键点、风险点出台具体规定:山东省济南市推行电子工作日志制度,建立网上干部工作台账;江苏省苏州市针对极个别纪检干部“八小时之外”情趣不高、工作日之外外出不报备等情况,出台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严格规范,纪委加强自我监督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
此外,从中央纪委贯通到县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目前也已经建成。系统覆盖了中央纪委47家派驻纪检组和省市县三级纪委,实现了各级纪委所受理的信访举报数据实时更新,纪律审查、督查督办工作网上流转、全程留痕、自动计算,极大减少了人为干预的可能。
严格日常监管,筑牢思想防线
2016年7月,群众来信反映济南市某镇纪委书记李东在分管社区建设期间,包工头马某为了承包该社区内的建筑工程,花费8万元为其装修楼房。县纪委调查后发现,2014年,李东与马某在不同小区买了房子,商定和马某的房子一起铺地板砖,完工后,李东向马某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虽然反映的问题并不存在,但李东当年作为分管社区建设的领导干部,雇用社区建设施工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容易造成群众误解。”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这些,调查组采取了约谈的方式,给予李东廉政提醒。
“组织的谈话提醒就像一支清醒剂!”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无论查实还是查否,在调查结束后,都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以示警戒,防病于未发。”济南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鲍丰彬表示。
早打“预防针”,多念“紧箍咒”,这样的情况在纪检监察系统成为常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密切关注纪检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对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合现岗位的纪检干部,及时予以调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体现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
拿四川省来说,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560余人次。同时,通过开展常态化教育提醒、纪委书记任前廉政谈话等,做到防微杜渐。
“强化日常管理,要做到思想教育在先。”中央纪委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采取封闭式集中学习、开放式讨论、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交流碰撞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定期家访等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专项培训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要求严格的教育活动,为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性修养“补了钙”。
回首过去,五年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实践,广大纪检干部接受了洗礼,经受住了考验;展望未来,“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这支队伍将继续用自己的忠诚和担当,书写新的篇章。(本报记者 王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