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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决定》:政法委员会必须长期坚持

2014年10月28日 19: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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