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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央企高管薪酬四大顽疾凸显 “旱涝保收”亟待破除(3)

2014年09月09日 15:3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顽疾三:央企薪酬“两极分化”

   一方面享受着行政级别,另一方面还有高福利等待遇,央企薪酬一直饱受市场的质疑。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央企薪酬两极分化严重。根据益盟操盘手统计的上市公司公开数据统计出近几年上市央企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薪酬数据显示,不同行业央企高管薪酬存在天壤之别。

   根据上市公司资料显示,目前央企高管中还有近20个人拿着不足10万元年薪,例如乐凯胶片总经理郑文耀,其2013年的薪酬为80670元。东阿阿胶董事长李福祚2012年和2013年的薪酬分别为51500元和60000元,加上其2013年在华润三九和华润双鹤领到的薪酬,仍低于年平均60万元左右央企高管薪酬标准。

   除此之外,高管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差距也令人咋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普遍按级别确定收入系数乃至增速,各类金融机构内部收入“鸿沟”日渐拉大。以中行信贷风险总监一职为例,2013年平均日赚1.57万元,加上绩效部分则日进2.3万元。在长三角地区,部分银行的派遣制“编外”柜员年收入仅5万至6万元,“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高管薪酬超过基层员工约百倍。

   有评论指出,高管拿着上百万元的年薪,相应员工却只有少之又少的5万元,这样的收入差距无疑会令员工不满,也会让员工工作情绪怠慢,影响公司的繁荣发展。特别是出现企业经营不当导致亏损时员工降薪,而高管加薪的不公平的现象时,更加令人愤懑。

   专家认为,需以利润分配机制调整带动国企改革,回归市场化选聘、考核及激励,逐步向一线职工、收益上缴倾斜,缩小公共收入差距。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从国家本次的薪酬改革中可以看出,央企目前存在的两极分化情况将发生变化,整体而言,金融等高薪领域的负责人薪酬将基本平衡。另一方面,通过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方法,企业亏损高管拿高薪等情况也会发生变化。

   “公众对于央企高管薪酬的质疑主要在于,高管有很多不需要在公告中披露的隐性收入。”一位业内专家说。

   除了账面上的高薪资,银行等金融系统超发福利这一“隐性薪资”招致百姓不满。例如,审计署6月份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中投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

   在专家看来,当前急需堵住的除了“内部漏洞”,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薪酬形成机制不透明这一外部漏洞。

   顽疾四:央企高管“官商无缝转迁”

   央企高管身兼数职现象普遍,比如集团的高管在二、三级企业以及该央企投资参股的其它企业任职,有的每年从兼职企业领取大量分红。拿保利地产来说,该公司董事长宋广菊还兼任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彭碧宏现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刘平兼任北京保利董事长,包头保利董事长,河北保利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冬桔兼任上海保利董事长,浙江保利董事长。

   “以金融业为例,国企在业内来说薪酬不算最高。但问题在于,一部分地方国资银行、券商高管是官员任命调任来的,还频频转任回官员‘官商通吃’。”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说。

   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干部,他们的“竞争对手”或“替代者”通常不是国际、国内企业家市场中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行政职务相当的公务员、国企高管等所谓“国家干部”。然而,他们的薪酬水平较公务员多得不是一丁半点。“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刘学民说。

   学界对“又是高官,又是高管”的双轨模式争议颇多。“百姓不满意的主要是国企高管既有官员身份,又要求像外资企业那样拿天价薪酬。换言之,百姓并非仇富,而是仇不公。”李锦说,“要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

   李锦表示,央企薪酬改革的重点,是要先弄清央企高管是不是官员。他说,和2009年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开始触及政企分开这个根本问题。换句话说,如果央企负责人是真正的企业家,那么他们的薪酬就应该交给市场;如果他们由行政任命,那么他们的薪酬就应该受到一定的约束。

   也有专家认为,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后者参照公务员薪酬标准;二是将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价。“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就应当是设定国企高管薪酬的基本原则。”

   目前来看,《方案》中所努力的方向对准了央企薪酬制度中的四大顽疾,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也是在情理之中。但问题在于,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薪资恐怕也是难题。业内人士分析,随着银行薪酬制度改革,其内部有可能出现“一家企业,两种薪酬制度”的局面:一二把手参照行政体制发放薪酬,而市场化的岗位则遵循市场化薪酬体制,可能获得比负责人高出许多倍的薪资。“混合薪酬体制可能会在国有银行内部延续相当长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改革的进程,以及市场发育的程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新华财经 徐曼曼/综编)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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