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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索财

2014年07月30日 15:30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现代高端服务产业。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胡伯俊介绍,目前我省已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1105家,注册为劳务派遣机构的有1648家,年产值约10亿元。

  2001年和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为规范我省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将人力资源市场分割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配置,只规范人才中介和职业介绍也不能适应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大量增加的形势。”胡伯俊表示,制定本《条例》很有必要。

  《条例(草案)》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与招聘、人力资源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条例(草案)》要求政府将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予以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鼓励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等。

  《条例(草案)》还规定,申请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需有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求职与招聘,《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用人单位不得扣押求职者或者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或者职业资格证等证件;不得以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服务费、体检费、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或被录取人员收取财物,或者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等。

  建议

  对人力资源市场规划作规定

  “就业是全社会关心的头等大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新民说,《条例(草案)》是在省人事厅和省劳动厅合并后,把《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两个条例合并,这样做节约了立法资源。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1000多家,劳务派遣机构也有1000多家,规划是龙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小平在分组审议时说,有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置比较合理,有的地方设置不尽合理,《条例(草案)》要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问题作出适当规定。

  期盼

  依法大力打击无证职介机构

  “以前找工作不仅要扣押这证那证的,还要收取这费那费,我觉得这些应该要在《条例(草案)》中进行规定。”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中介机构都要扣证,还要收报名费、保证金等各种费用,工作没找好,钱倒出了不少,让他很是闹心。希望条例出台后,这些不合理的现象能得到遏止。

  “我们希望政府能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政策扶持,对一些公益就业服务能给予补贴。”长沙市人才市场负责人表示,希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能完善相关制度,依法打击无证市场和中介机构。(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张迷)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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