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评比表彰要防止“割韭菜”现象
9月1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在前一阶段已经取消和下放两批共计13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76项,这标志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又迈出新步伐,但同时也要警惕已取消的项目变相保留或恢复。
其实,评比表彰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不顾实际效果,成为流于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有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有的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倘若放任这一现象继续,不仅难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还会败坏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更有利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此次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央无疑是再出重拳。但如何防止取消项目变相保留或“死灰复燃”格外令人关注,这就要求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中央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
同时,简政放权也不代表一放了之。各地区各部门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清理政策,防止边减边增或明增暗减,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