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提前介入岷县救灾 让群众监管物资发放
鲜红的党旗飘扬在岷县震区临时安置点上。连日来,在社会各界的援助下,岷县漳县震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本报记者 吕亚龙
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害发生后,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捐助物资抵达岷县灾区,有力地保障和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生活难题。
那么,这批饱含着浓浓情意的物资,是否得到了妥善的保管和合理的调配?是否及时送到了受灾群众手中?
7月29日,记者专门走访了设在岷县“中国当归城”的捐赠物资、资金接收管理发放中心(下称中心)——
这次地震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源源而至。地震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抽调岷县审计、财政、监察、民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8个部门的40多名干部,专门设立了捐赠物资、资金接收管理发放领导小组,并下设7个小组,从接收、管理、发放、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接到组建物资接收管理发放中心的任务后,我们立即调集管理过‘5·10’岷县特大暴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受捐物资的人员,准备设备、租借库房、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很快我们就接收到第一笔捐助物资,并按照规范进行清点、入账管理。”中心接收组副组长、岷县纪委常委、岷县执法监察室主任张永平说:“尽管时间急迫,但我们按照以往的经验,专门招募了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在内的6名社会监督员,确保整个流程更加公开、完善,操作流畅。”
张永平告诉记者,中心目前接收、发放捐赠物资的模式分两种,一种是直接接收捐赠物资;另一种是协助捐赠人将所捐物资运抵受灾乡镇。
对于入库物资,经过清点后,每天于11时30分和17时30分,分两次向救灾指挥部进行专题汇报,再由指挥部和民政部门会商,向受灾乡镇进行发放。
对于不入库直接送抵受灾乡镇的物资,由中心接收组衔接,引导捐赠人将物资送往最需要的乡镇。
“这样加快了捐赠物资的流转速度,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拖、占、迟等问题。”张永平说。
记者在岷县“中国当归城”看到,临时设立在这里的中心占用了一个很大的仓库,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分成了7个组,每个小组都有专人负责。在记者采访时,一辆从张掖来的货车送来了矿泉水,接收组立即清点、登记、入库。同时,发放环节的工作人员也已到位,开始做发放准备工作。
正因为分工明晰、协调有效,该中心实现了受捐物资的高速运转。目前,该中心共接收物资折合人民币近2亿元,80%以上的物资已经发放,为抢险救灾提供了很好的物资保障。
让群众监督受捐物资管理
据了解,此次受捐、发放物资,除了6名社会监督员在中心监控物资接收、发放、管理的全程外,还在县、乡、村三级落实了群众监督体制。
张永平介绍说,县纪委在物资接收、入库、管理、出库等环节上均安排了纪检干部、监察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背靠背”的互查;在每个受灾乡镇,也安排县纪检干部蹲点监督物资发放的情况,并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同时对干部作风、履职尽责情况展开24小时不间断监察;在村级,300多个受灾村均选派了村级纪检委员,由村纪检委员、村社会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监督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
同时,为了使得监管没有漏洞,岷县县纪委还专门印制了大量的投诉电话号码表,将纪检委、监察局和检察院的投诉电话在受捐中心、受灾村镇和安置点予以张贴、公布。“有群众参与监督,就可以确保全国人民对于岷县的爱心用在刀刃上。”张永平说。
纪检监察提前介入
记者了解到,在接收捐赠物资、管理受捐物资、发放物资时,指挥部让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监管牵制,对所有受捐物资的接收、保管、发放,全程予以监督。
比如,中心可以接收任何捐赠的物资,但是,它无权发放任何一件物品。所有的物资发放,都需要通过民政局的物资发放安排表进行,这个发放表是根据各个乡镇上报的情况和需要,经过县委和县政府两位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字,以及民政局一名驻中心的副局长签字后,才能生效。
而从物资接收到送抵受灾群众手中,中心执行5级会签制度,即建立一个总账、两个表册(发放花名册、接收登记册),由发放组长、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纪检委员逐一签字认可,才能完成一项物资的发放手续。
张永平告诉记者,这样做,一方面便于准确核查入库、库存和出库数量,另一方面也建立了一个组员之间互相监督、小组之间互相监督的机制。
同时,接收中心所有的数据全部公开,任何个人和单位需要了解物资捐赠情况时,各个小组都可以马上提供出一份详细的数据表。这样既方便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门随时调阅受捐情况,也可以及时地将物资调配、发放给最需要的乡镇和受灾群众,避免库内物资堆积成山而受灾群众缺少食物和衣物等情况的出现。
不仅如此,物资发放之后,监督机制依然有效,除岷县审计局和纪委派专人现场进行监督外,物资接收乡镇还要出具政府收讫回执,送发放小组存档,确保受捐物资不会出现人情发放、关系发放的情况。(胥廷辉 马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