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财政部:各地出台措施支持家禽业稳定发展

2013年05月14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等地财政部门出台多项措施,扶持家禽业生产,维护家禽养殖场(户)经营者利益,促进家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财政部介绍,上海财政补贴帮助家禽养殖场(户)渡过难关。上海采取了对持有本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养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持有本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孵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持有本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户)按不同家禽种类给予一次性补贴等措施。三项补贴政策共安排财政资金逾3200万元。

  浙江保护生产鼓励收购。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享受国家有关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免征种禽养殖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等措施。同时,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减免家禽检疫费。对因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阳性扑杀禽类动物造成的养殖者损失,继续按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此外浙江省海宁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努力将养殖企业和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安徽对每存栏1套祖代种禽或原种种禽补贴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落实;对每存栏1套父母代种禽补贴1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落实。自今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对全省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贴息支持,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对家禽养殖、初级加工企业免征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等“六步走”稳定发展禽业生产。

  江苏省苏州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当前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在全省首家制定应急保护性措施,正式出台补贴政策,确保当前家禽业稳定发展。

  山东淄博给补贴、增收储、减负担、助流通。采取了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支持增加活禽养殖加工收储等一系列措施。

【编辑:王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