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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2)

2013年03月21日 13:1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四、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改进审判工作运行机制

  切实推进司法改革。完成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12项,完成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113项。积极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修订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完善刑事、民事诉讼程序。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实现量刑规范化,推行远程视频提讯,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改革;推进民事司法改革,开展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司法改革,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完善诉权保护机制和非诉案件审查机制;完成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评选“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2012年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8.5万人,参审案件148.7万件,比2007年分别上升52.7%和294.5%。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提高调解质量,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达到64.6%。

  推进司法便民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93.3%的中级法院和90.1%的基层法院已实现“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加强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人民法庭建设,在相关案件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劳动争议、金融、环保等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结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设立专门法庭。加强人民法院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69亿元,同比上升11.2%。

  加强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完善监督指导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106个、指导性意见160个,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认真做好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加强案例指导工作,严格司法裁判标准。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防控和清理超审限案件长效机制,提高审判质效。2012年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2%,二审后达到99.4%,分别比2007年上升1.2和1.4个百分点。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开展全员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派出讲师团赴中西部地区法院巡回授课,切实增强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各级人民法院共培训干警180余万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司法作风大检查、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会议活动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学习宣传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翟树全等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各级人民法院共有2596个集体、3228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出台“五个严禁”规定,建立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548人。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呈逐年下降趋势。

  六、重视基层建设,着力打牢人民法院工作基础

  提升基层司法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大对基层工作监督指导力度,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建立人民法院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中级、基层法院办案经费有所增加。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主要分配给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所缓解。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为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314人。推进信息管理“天平工程”建设,推行网上办案、电子签章等措施,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

  支持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法院工作。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导意见,加大对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法院工作的援助力度。针对少数民族法官来源不足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考试政策,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力度,共培训双语法官3711人次。支持西部地区法院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司法条件。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司法权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面加强接受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执行工作和基层建设专项报告,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官任免工作,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等制度,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走访、接待或以其他形式听取代表意见3281人次,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3516件。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004人次,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649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试点,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工作建议。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健全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制度,及时听取专家学者、律师、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改进接受监督方式,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还不够健全,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极少数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严重,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高度重视、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促进“三农”工作发展。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切实保障人民民主。依法审理涉及文化产业事业的案件,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依法审理社会管理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审理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第二,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尽快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持深入基层,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以公正树形象立公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诉讼中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都要平等地予以保护,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依法予以处罚,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有效排除对审判工作的干扰,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大改革,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进行论证,认真做好试点,确保改革措施切实可行,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建设,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关心基层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对民族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

  第六,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对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活动,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实现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司法解释备案等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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