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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授谈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对社会主义新认识

2011年07月18日 14:3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党校教授谈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对社会主义新认识
董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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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世纪50年代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一直面临着一个首要的基本问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对此,最近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毛泽东思想“系统回答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并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又不断深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这些成果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中国历史方位作出新判断——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强调: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是说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二是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即生产力不发达、生产关系不成熟、上层建筑不完善的阶段。它是党的十三大报告所说“特指”的、邓小平所说“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我们全部“立论的基础”。

  本来,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设想,社会主义作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工业化之后、彻底清除了封建主义残余的社会主义。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则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生产力落后的、工业化过程中的、封建主义残余较多的社会主义。二者存在重大差别。过去,我们长期忽视了这个差别,以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就把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些原则设想当作施工图纸拿到中国来硬套,结果,我们多走了不少弯路。回顾过去,那些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几乎都同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的教条主义理解有关。

  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我们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豁然开朗了。我们认识到,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体制制度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决定性基础——生产力水平、人民群众(包括干部)的基本素质等,差别很大。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好比“爬山”:我们和马克思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奔向“山顶”即共产主义(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但是,马克思是从“半山腰”出发,而且是“西山”(西方历史、文化背景),我们中国则是从“山脚下”出发,并且是“东山”。由于出发点不同,应当选择的道路或途径必会有所不同。不能把马克思从“半山腰”出发所设想的“路线图”,当作我们从“山脚下”出发应当采取的道路或途径。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主要针对的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反对照抄照搬,要求我们一切从我国的特殊国情出发,大胆试验,大胆探索,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针和政策。这就使我们进一步弄清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使我们能够脚踏中国的大地来建设有生命力和吸引力的社会主义。

  二、对中国发展方向和道路的新探索——集中体现为对社会主义原则的新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强调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过,对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早就都讲清楚了,我们过去并非全都搞明白了,它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党又一再强调,改革开放赋予社会主义原则以新的时代内涵。30多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原则的认识取得了重要进展,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变:

  第一次重大转变以1984年为标志,其主要内容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我们通常认为,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是三条最重要的社会主义原则。改革开放以后,这三条基本原则都有重大变化:公有制由原来的一统天下,变为原则上“占主体地位”;在分配制度上,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我们根本突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采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最为重大的意义。我国新时期的巨大发展就是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取得的。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实际就是市场经济的代名词。邓小平对这个决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第二次重大转变以1992年为标志,其主要内容是从强调社会主义手段到重视社会主义目的的转变。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论断。这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概念,是邓小平的发明。邓小平费了脑筋、动了心思创造出这个新概念要说什么呢?我们从上述五句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它揭示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也就是我们搞社会主义最后到底要干什么,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对于人民和国家有什么实质意义。他是从这个根本层次来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的这个重要论断强调了比公有制等制度更深层次的社会主义目的,即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个论断的影响巨大,一时间,几乎所有的《科学社会主义教科书》都全部改写了,可谓“石破天惊”。

  邓小平的这个论断启示我们,社会主义原则是分层次的:较浅层次是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即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等。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手段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等学说也属于这些手段理论)。较深层次则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或价值目标,如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目的理论。手段当然很重要,没有一定的手段,目的只是空谈;但手段终归是为目的服务的,目的是第一位的。这个基本关系不能颠倒。搞清了目的,可以指导我们更好地选择和创造实现它的手段。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在不发达阶段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又不受各种具体体制模式的束缚,真正从中国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样,邓小平理论就引导我们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手段层面深入到目的层面,纠正了长期以来我们过分注重手段而忽视目的的失误。

  第三次重大转变以2002年为标志,其主要内容是在对社会主义目的的认识这个层面上,实现了从重视经济发展到强调全面发展特别是到以人为本的转变。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或目的规定为“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否就足够了呢?恐怕还不够。从历史的角度看,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人们面临的是生存问题,主要追求温饱和富裕。而在生存以至富裕问题解决之后,人们面临的是发展问题,必然会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总体上已经开始跨进这一阶段。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要求继续提高质量,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更加突出,对民主政治的呼声也更为高涨,人的发展问题——人生意义和价值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样的形势下,再仅仅局限于经济发展已经不够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都体现了对社会主义目的的认识从经济到全面特别是到以人为本的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些论述,已经涵盖并且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

  我国理论界在研究过程中也愈益注意到:《共产党宣言》早已强调,实现“一切人”包括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追求。共产主义的另一个名称,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可见“自由”在马克思主义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对于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我们过去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薄弱,有的同志往往把“自由”当作贬义词,和负面的社会现象联系到一起来使用。这表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解存在偏差。与自由相连的还有平等、民主、公正。必须明确:普遍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基础和前提,在此基础上,自由、平等、民主、公正等,是科学社会主义目标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我们现在不是没有这些东西,已经有了,而且比过去已有很大进步,但还要进一步发展。

  这些重大转变,不仅探索出中国发展的新道路,而且校正了中国发展的基本方向。这些转变告诉我们:不要把科学社会主义看作是已经完成、已经定型的东西,而是要看作需要不断检验、不断发展的理论。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实践的时间还不长;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不“定型”,还在不断地改革、调整、变化。社会主义更根本的是一个方向、目标、价值取向,就是要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说白一点,就是让老百姓普遍过好日子!这是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最根本的东西。我们所有的制度和体制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牢牢把握这个观点,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目的,不固守某种体制、制度和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的新认识——坦率地承认了现实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

  在当今时代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等重要文献一再强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当彼此尊重,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这个重要论断至少包含两点崭新认识。

  第一,它坦率地承认了资本主义制度还会长期存在下去。这是对资本主义生命力的新判断。这个判断是符合实际的。现在,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短期内还不会灭亡。资本主义总体上还在发展,有些国家、有些时候的发展还很快。这同我们过去的认识是不同的。过去,我们一般都认为,资本主义已经“垂死”,资本主义已经“腐朽”,资本主义很快就要灭亡。所以,急于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用社会主义消灭资本主义。现在,我们纠正了这种不符合实际的看法。我们要在长期的“一球两制”条件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这个大的实际出发。

  与此相联系,党的十六大修改的《党章》中有一个不易被注意的变化,即把“总纲”部分两句“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论断删掉,淡化了这方面的色彩。为什么删掉?我理解,这当然不是说,资本主义就万世永存了,那是不可能的。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社会制度,都必然要被更高级的社会制度所取代。这个更高级的社会制度,用我们的语言讲,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为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是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实现的事情。用邓小平的话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不懈地努力奋斗。江泽民、胡锦涛也都强调:“实现共产主义是非常漫长的过程”。在现阶段,我们没有必要更多地去谈几百年以后才能实现的事情。因为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实行的都是资本主义制度,如果我们整天讲消灭资本主义,事实上又做不到,只会把中国同大多数国家对立起来,使中国自己孤立起来,只会恶化我们的国际环境,对于中国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对于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做好中国自己的事情,做好当前的事情。如果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真正发展起来,在各方面都表现出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到那时候,我们不说代替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也会要求实行社会主义。

  第二,它坦率地承认了现实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因此才有互相取长补短、求得共同发展的可能和必要。这同我们过去的认识也是不同的。过去,我们往往从朴素的感情出发,简单化地认为社会主义都是先进的,资本主义都是落后的,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是绝对对立的关系。实际情况显然不是这样。

  就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来说,我们有自己的长处和优越性。例如,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不是为少数人——为某一个阶级或阶层谋利益的,而是以“社会”为主义,即以全体人民为中心,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谋利益的,这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优越性,是我们最大的长处。我们还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等等。但是,我们的制度也有一些需要克服的缺陷和弊端。这30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改革,改革的对象正是我们一些体制和制度的弊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实现工业化(大体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基本还是一个农业社会;我国现在50%以上的人口还是农民。一个农业社会、农民的国度,同工业社会、现代社会比较起来,显然,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方面,在人民(包括干部)的基本素质方面,差距是很大的。

  资本主义制度当然有其短处。简单地说,资本主义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资本”霸权问题,即资本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起着主导的甚至支配的作用。资本主义终归是以“资本”为主义。二是个体本位过度膨胀问题,它使社会利益常常受到忽视和损害。但是,资本主义毕竟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它的社会制度经过长期的震荡、冲突、磨合和调整,比较成熟和稳定,它也有很多文明进步、科学合理的东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之所以取得了巨大成就,概括起来,无非两条基本原因:一个是得益于我们自己的改革创新,得益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发明创造,这是内因。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大胆地借鉴和吸收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许多优秀文明成果。这不仅包括经济、技术方面,而且包括民主法制、思想文化方面。譬如,在民主法制方面,我们的公务员制度、某些法律制度、民主的某些形式等,都吸收了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文明成果。思想文化方面也大体相似,我们现在所强调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等等,也同借鉴资本主义的某些先进理念有关。这些,已经促进了中国的大发展。我们今后必须继续坚持这个成功的基本经验。

  以上重要观点,是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这里作了一些发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集中代表了我们党对资本主义认识的新高度,代表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认识的新高度。它对于我们在现阶段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特别是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董德刚 作者系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人物漫画:孙晓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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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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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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