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区域位置:北起青花大街,南到大清河入海口的北支流(也是大旱河入海口),东起庄林公路,西至海岸线。
开发建设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是辽宁省委、省政府实施辽宁环渤海“五点一线”开发、加速全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发建设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充分利用营口的港口、区位、土地等综合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吸引国内外各类生产要素进入东北市场,不仅促进营口沿海经济区自身的发展,加速实现沿海率先崛起,同时也为产业基地与大连长兴岛、辽西锦州湾、辽宁丹东产业园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的同生共赢和整体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并且通过实施这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发展战略,对辽宁环渤海沿海经济带的发展和进一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和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保障作用,将使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成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新平台。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是由营口市内区域临近、沿海而立、未来产品链接密切的四个区域,按照产业集群发展理念,构筑的集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辅助一体化、物流运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临港生态产业区。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按大的概念,由现有的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正在规划建设的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营口冶金及重装备工业区和产业基地主体区域组成,总面积362平方公里(其中在庄林路以东,营柳路以南预留了约100平方公里的城市和产业发展备用地)。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和营口冶金及重装备工业区是为产业基地提供石油化工、钢铁等原料的区域,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沿海产业基地主体区域毗邻,未来几年开发完成后要变成与产业基地主体区域“合二为一”的区域。由于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以及营口冶金和重装备制造工业区已经有专项规划,并且有专门机构正在组织实施,因此本规划只考虑120平方公里的沿海产业基地主体区域。
利用港口和区位优势,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以承接国内外新型产业为重点,按照产业集群的发展理念,形成以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导,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现代服务业、出口加工贸易等产业为补充的大型临港生态产业集聚区。
沿海产业基地控制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78平方公里,商住用地18平方公里,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绿地水面等其他用地24平方公里。拟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二期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三期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产业区分精细化工及塑料制品、装备制造、出口加工贸易、生物工程、纺织服装、新材料、自动化仪器仪表、微电子和创业园等九个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