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贪污案件频发前7个月导致国家损失16.5亿元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9月11日报道,印度尼西亚噶迦玛达大学的反贪研究中心在9日公布的2013年1月至7月贪污趋势报告中,不仅统计了贪污对国家所造成的损失,还针对法庭的贪污案判决进行了分析。该报告显示该国今年头七个月因贪污损失了3.3万亿印尼盾(约合16.5亿元人民币)。
当地反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哈斯鲁表示:“我们的记录显示,法庭(对贪污案被告)往往给予轻判。”
刚在上周,交警前总长佐科•苏西洛因涉嫌在采购驾驶模拟器时贪污了320亿印尼盾(约0.16亿人民币)判刑十年,对于这个判决,哈斯鲁就表示刑罚过轻。
据统计,今年头七个月有42起贪污案已经被判决,其中18名被告判刑三年以下,只有五名被告判刑10年以上,另有九人监禁3至5年,10人获得5至10年的刑期。哈斯鲁说:“司法委员会在委任贪污法庭法官时,应该慎重考虑人选。”
反贪研究中心会根据国家与地方媒体所报道的贪污案件,经过统计和分析而得出贪污趋势报告。今年首七个月共揭发88起贪污案,涉案被告143人。中心研究员法里兹指出:“被告当中以地方行政官员最多,占39人,其次是来自私人企业的36名被告,中央政府官员则有16人。”
法里兹说,马来西亚贪污行为有五大类,即导致国家蒙受财政损失或滥用职权、贿赂、盗用公款、索取回报和勒索。贪污歪风最盛的领域是体育、教育和宗教(共17起案件),其次是商品与服务采购(12起),接着是国家与地方收入、农业、种植业、渔业和林业。(实习编辑:高漠 审核:谭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