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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定战略规划 中方期待五大成果

2012年06月06日 09:0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定战略规划中方期待五大成果
    6月4日,一名女士从西单路口的上合组织峰会花坛景观旁走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今起在京举行。新华社发 刘长龙 摄

  今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十二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期待会议取得五个方面重要成果。

  多国领导人将出席峰会

  据刘为民介绍,应胡锦涛主席邀请,上合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五国总统,观察员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和主席国客人阿富汗、土库曼斯坦总统或代表,以及联合国、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负责人将出席峰会。峰会期间将举行成员国大、小范围会谈、文件签字仪式、共同会见记者以及工商论坛、文艺晚会等活动。此外,中外领导人还将举行一系列双边会见。

  成员国将做出战略规划

  峰会期间,各成员国元首将围绕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做出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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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合组织中期发展规划将获批

  中方期待会议在以下五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一)政治领域 峰会将发表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确立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建成和谐地区的长远目标,阐述成员国对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共同立场。成员国元首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将确定未来优先合作方向和相关落实措施。

  (二)安全领域 成员国元首将批准对2009年《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进行修订,以切实提高危机情况下成员国沟通、协调和联合应对能力。

  成员国元首还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至2015年合作纲要》,明确具体合作措施和计划,有效打击和遏制“三股势力”。

  (三)经济领域 成员国正在抓紧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并继续研究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项目合作融资保障机制问题,推动建设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开发银行。

  (四)人文领域 成员国正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议定书》做技术方面的准备。

  (五)对外交往 会议将审议阿富汗申请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土耳其申请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问题。

  分析

  从安全到经贸:上合峰会11年风雨路

  建立于2001年的上合组织,是迄今惟一在中国境内成立、以中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中国的区域性国际组织。11年来,上合组织逐渐发展,从安全领域拓展到经贸合作。

  北约从阿撤军提出挑战

  上合峰会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为加强边境地区的信任和裁军发展起来的定期会晤机制。

  冷战结束后,本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威胁各国安全与稳定。中、俄、哈、吉、塔、乌六国都面临发展自身经济、实现民族振兴的艰巨任务,也有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的共同愿望和迫切需要。在此背景下,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成立。

  “安全领域是上合组织最有成效的方面。上世纪90年代在中亚地区,经常可以听到某个国家发生爆炸或发生挟持人质事件。自从上合组织成立后,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少。”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俄罗斯学会副会长季志业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边境地区通过裁军和建立军事互信的方式来建立安全机制。

  北约将从阿富汗撤军,这为上合组织提出了新的安全挑战,“随着北约撤军,盘踞在阿富汗的恐怖组织也出现了返回中亚的现象。对整个上合组织来说,如何克服这些新的安全威胁,任务非常艰巨。”季志业说。

  经贸合作进入关键时期

  11年来,上合组织不仅局限在安全和地缘政治,甚至扩展到了经贸合作。中国社科院上合组织研究中心秘书长孙壮志指出,下个10年将成为上合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关键时期。

  11年中,上合组织扩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问题,甚至有外媒称,上合是中亚的“北约”。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于振起表示,扩员应受限于区域属性。鉴于其成立背景和特定使命,上合组织的区域属性应为中亚,应据此考虑扩员范围。(记者 储信艳)

  上合峰会11年

  首次峰会 上海

  2001年6月15日

  成果: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第二次峰会 圣彼得堡

  2002年6月7日

  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等三个文件。

  第三次峰会 莫斯科

  2003年5月29日

  签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细则等文件,签署上合组织各机构条例、徽标和秘书长人选。

  第四次峰会 塔什干

  2004年6月17日

  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六国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等文件。

  第五次峰会 阿斯塔纳

  2005年7月5日

  批准上合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等文件,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和印度上合观察员地位。

  第六次峰会 上海

  2006年6月15日

  六国提出上合组织发展远景规划,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第七次峰会 比什凯克

  2007年8月16日

  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重要文件。中国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第八次峰会 杜尚别

  2008年8月28日

  签署《上合合作组织成员国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第九次峰会 叶卡捷琳堡

  2009年6月16日

  签署《反恐怖主义条约》,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发表《叶卡捷琳堡宣言》。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第十次峰会 塔什干

  2010年6月11日

  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第十一次峰会 阿斯塔纳

  2011年6月15日

  签署《上合组织10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发表《新闻公报》。

【编辑:况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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