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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校11月下旬开始接受07年港澳台研究生报名

2006年11月07日 20:12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 周兆军)记者今天从中国教育部获悉,二00七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初试时间定为明年四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报名时间为今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二十日。

  受教育部委托,北京理工大学、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四家机构,作为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点。

  教育部今天对外公布“关于做好二00七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中央专门设立了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奖学金政策,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具体遴选办法。

  教育部表示,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对港澳台研究生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国家计划名额用于招收港澳台地区考生,其他招生单位应参照这一要求,做适当安排。

  为方便港澳台地区考生了解内地研究生招生政策,教育部还开通了“内地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www.gatzs.com.cn),要求各招生单位利用该网站提供信息服务,并将于本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在该网站举办网上咨询活动。届时,各有关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在线解答港澳台考生的有关咨询。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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