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宪法是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根源
中新社香港12月4日电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当日发表网志指出,宪法是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根源,是“一国”的根本体现,宪法与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
李家超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效力范围及于国家的全部领域。香港特区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在中国的主权之下,也是中国的宪政体制之内,宪法在香港适用是切实地体现了“一国”的主权。
他强调,追本溯源,香港特区之所以能够成立,是源自于宪法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香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方针也是以宪法为依据所制定。香港特区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同样是在宪法授权下制定的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可以说,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基本法,也没有香港特区的成立和“一国两制”。
李家超指出,宪法不仅确立了国家的宪制秩序,也是制定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顺利落实。中央始终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办事,坚持“一国两制”原则,由始至终坚定不移地坚守对“一国两制”的初心,同时表明坚定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制度自信。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会通过不同途径,让市民全面、准确、深入认识宪法、香港基本法及其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并要强调“一国”的重要性,指出“一国”是根、是本。他透露,会领导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连同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努力推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公职人员、教师和学生方面的推广工作,要做得更全面、深入和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