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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协警不“协警” 给嫌犯通风报信获刑

2014年08月28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8月28日电 (张志清)交巡警的协警员不但不“协警”,还出卖信息,帮助嫌犯逃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8日发布消息称,该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审判处吴培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吴培原系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协警。2013年8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吴培在得知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后,明知其父吴九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人员的情况下,与吴九通电话时,将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查办传销活动的信息告知了吴九。吴九随后将该信息转告给尚在广西北海的刘雨。

  同年8月8日12时30分许,吴培接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棠香大队的备勤通知,确认本次备勤是抓捕大足区境内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后,于当日13时许将该信息电话告知吴九。

  吴九接到此电话后当即在大足城区内进行藏匿。公安民警于当日将吴九抓获。同时,民警将吴培带至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进行调查。当天,刘雨在广西北海一宾馆内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培身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其在任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协勤期间,负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被告人吴培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鉴于被告人吴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吴培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犯罪是基于亲情,主观恶性较小,其犯罪行为未给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造成重大的影响,可对被告人吴培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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