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帮落榜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三百余万元受审
现在正值大学新生入学季,走进大学校园的天之骄子们,可能难以想象落榜生对大学校园的向往。而这种向往,骗子们知道。上午,一名叫黄冠军的犯罪嫌疑人,被指控以“帮落榜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三百余万,在北京二中院出庭受审。
这是一起二审案件。一审中,黄冠军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半,并处罚金五万元。他觉得太重,提出上诉。
2011年,受害人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山东临沂市教育局李局长和张老师”,他们号称能够帮助落榜生上大学。那位“李局长”真名杜庆舜(另案处理),“张老师”就是黄冠军。王某于是联系了十多个落榜学生,准备经由他们的“帮助”上大学。王某说,他先给了“李局长”一笔操作费,又在2011年6月28日至7月27日之间多次将210万人民币汇入了“李局长”指定的账户。当年8月21日,王某从“张老师”手中拿到了山东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但之后,王某被告知,由于“宿舍紧张”、“校庆”等原因,入学时间一再推迟。直到今天,孩子们也没能入学。“每个孩子交了18万,后来我全退给他们了。”王某说。整个事件中200多万元的损失,只能由王某来背了。
在法庭上,黄冠军说,他一直被杜庆舜利用,没有主观的骗人故意。但根据受害人王某的证词,黄冠军不仅故意冒充“张老师”,并在受害人面前曾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对这份证言,黄冠军在庭上说:“全是假的。你们可以给我做心理测试,我要和王某当面对质。”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黄冠军还与杜庆舜以同样手段多次骗取邓某、娄某等多人的钱款,合计达三百多万元。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