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拉上男友和表弟一起造假证 交易现场被逮到
2013年3月15日,辽宁省鞍山市的李红中午回家吃饭,看见家门口贴个办假证的小广告,李红按照上面的电话拨打过去,问能否办某种证件,对方说可以。4月14日,李红接到电话,对方说假证已经办好,让她速来取走。
4月17日10时许,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发现在某医院住院处附近有一名戴口罩女子和另一名女子形迹可疑,上前对其询问,发现两女子正在进行假证交易,遂对戴口罩的女子穆子房屋进行搜查,搜出制作假证的电脑、打印机、激光刻章机等作案工具,以及若干假公章假证件。
穆子交代,她曾帮别人发过办假证的小广告,觉得这个“生意”不错,尽管知道是违法行当,但她决定铤而走险。
她把这个想法和男友梅刚一说,两人就租了一处房子,又从大连买来设备,之后穆子负责做假证和刻章,梅刚负责打广告、取材料、送证取钱。
2013年3月,梅刚的表弟陈东也来到鞍山,并在穆子家附近租了住房,穆子就和男友商量,“你表弟阿东也没有什么事情,就过来帮忙吧,联系到活儿就给提成20%”。一般都是阿东按照穆子的要求和需要办假证的对方谈价,价格确定后,就跟对方约定在某医院住院处附近取照片等资料,并将这些材料交给穆子,等穆子做好假证件后再由阿东去穆子家里取做好的假证,然后给办假证的人打电话,约定在医院住院处附近取做好的假证,取到钱后交给穆子,再由穆子按照成交价提成。就这样,陈东一共送过10余个假证,获利500余元。
据穆子交代,因为买刻章设备时带来一些印章,但都是外市名头的,带鞍山字头的都是自己为了伪造证件刻制的,具体刻制了多少印章记不住了,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经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24日,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判处穆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梅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陈东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姚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