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监管不能随着权力一同下放
想做酒水制造商吗?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一些钱,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制造。这并非“神话”,而是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的真实案例。同样,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
如此明目张胆地贩卖“真的假证”,着实令人跌碎眼镜,更难以置信的是,事件的始作俑者都职微权轻。兜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的,是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成民;贩卖白酒生产许可证的江丽娜,只是安徽省质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的普通工作人员。
周成民在短短6个月内竟制作了2600本假证,如非持假证者在上海露出马脚,不知这种疯狂制假会延续到何时,又会给社会带来多么巨大的潜在威胁?如果说周成民多少还掌握一定的审批权力,江丽娜仅负责打印、发证等事务性工作,竟然移花接木实现了“借证谋利”。两个人的疯狂举动,再次验证了权力之所以能变现,不仅在于稀缺,更在于不受制约。以中央大规模下放行政审批权为背景,两起令人叹为观止的贩卖假证案件格外发人深省。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了4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有目共睹。取消、下放审批权,意味着在拆除门槛之后市场更加开放,由此鼓励民间组织发展、释放市场活力。但是,取消行政审批权并不意味着取消管理,更不意味着取消监管责任。现实情况是,相比看得见的权力下放,监督与问责往往容易被忽略,如果不是缺少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周成民何致一手包办制证各个环节?江丽娜又岂能仅凭证件副本轻松“克隆”?
实际上,对于中央政府而言,政府职能改革始终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去年6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时,就明确提出“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在今年6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了“放”和“管”。简政放权旨在将政府部门从繁杂的行政审批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这也是多地探索“权力清单”制度的关键所在,但下放的权力如何运行,不仅关乎民生福祉,更是检验放权正当性的重要标准。从这种意义上说,强化监管是简政放权的前提和基础,有权必有责,用权要受监督。
两起案件曝光后,安徽省质监局对许可证审批业务进行改革,将业务全部放到安徽省政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站受理、限时审批、公开流程、专家摇号评审。虽然只是亡羊补牢,但对其他地区也不无启发意义。(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