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百变户型拿不到房产证 众业主集体状告开发商

2014年07月30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位于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21号的翠屏富通雅苑的464户业主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两年前他们入住该小区,但至今未能拿到房产证,原因是当初开发商作为卖点宣传的“N+1”百变户型无法通过验收。开发商承认是自己工作失误所致,提出拆除阳台封闭的解决方式。业主们认为此举有损自己利益,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百变户型”打动业主

  昨日上午,记者在翠屏富通雅苑小区内,见到了业主陈女士。她告诉记者,为了房产证的事情,业主们这几个月忙得不可开交。

  据业主反映,2009年楼盘开始售卖时,开发商宣称该楼盘为“N+1”百变户型,空间使用率可以达到100%。所谓“N+1”,是指业主可根据自身需要,将“1”改为书房、卧室。不少业主正是看中这种户型,不惜重金购置物业。业主陈女士表示,“当时开发商把‘N+1’作为卖点,样板房也是将阳台改为房间,房价比附近楼盘高出两三千元。我查看了开发商的各类证件,均没有问题,便交钱买房了。”

  没想到房子买下来后,问题随之而至——开发商办不出房产证。据业主反映,目前该楼盘有住宅楼3幢(自编A栋)和商品住宅楼2幢(自编B栋),共有465户,至今绝大部分业主没能拿到产权证。

  陈女士说,当时开发商给出的解释是,电房改造导致电验收环节未通过,因此竣工验收备案表将延期获得,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内办妥。业主贺先生称,当时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备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并确定若无法取得则收楼无效的承诺。开发商承诺两年内帮业主办妥手续。”正是这一 纸协议,让业主安心收楼。

  无法协商业主告开发商

  直到去年年底,业主们才发现,房产证没能拿到并非因为电房改造的问题。据业主回忆,去年11月份,开发商在小区范围内张贴了来自规划部门的《关于暂不同意规划验收的复函》复印件。

  直到此时,业主们才恍然大悟,竣工验收备案表迟迟拿不到的真实原因是“N+1”的户型。天河区规划局的规划验收复函表示:“上述建设工程擅自封闭阳台、花池,导致面积增加,如按规划许可的报建方案恢复,即拆除违法封闭的部分,我局将依职能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函还指出,该楼盘还存在非机动车库面积不足,东南侧台阶、部分绿化占用规划等问题。

  业主们表示,为了解决问题,开发商曾给出一个方案,即按照规划报建进行整改,拆除本应是工作阳台的房间的窗户。对此,业主表示不满,“改造期间,谁保证老人、小孩的人身安全。开发商的过错不能由小业主来承担。”更让业主们难以接受的是,当初他们买房,就是冲着“N+1”买的,现在把房间改回阳台,“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损害”。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业主们集体状告开发商,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开发商承认工作失误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开发商广州攀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马先生的电话。马先生承认,小区建设至今未通过验收,出现这样的问题系他们的工作失误所致。“有关业主反映的以‘N+1’为卖点,当时推荐的是使用方式,并非规划设计。”

  马先生称,解决问题需要业主配合,“我们只能保证在拆除过程中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拆除窗户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