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获毒资一百元被判有期徒刑
2014年07月30日 14: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家住达州市开江县的男子华某一直待业在家,几个月前,他因向别人出售冰毒获得100元赃款,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日前,达州开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此案。在庭上华某后悔不已,直言自己不该犯糊涂。
今年2月,华某接到吸毒人员刘某的电话,对方告诉他自己要购买100元的冰毒。华某看到送上门的生意,十分开心,双方将价格和交易地点谈妥后,华某将一小包冰毒送至相约的地点,贩卖给了刘某。“这个生意不错,坐在家里就把钱赚了。”华某拿到100元赃款,兴奋不已。
当月17日时,乔某、刘某邀约人员去宾馆吸毒。可还没放好,就被开江县公安局当场查获。
华某为筹集毒资,以贩养吸,向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最终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开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所得赃款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