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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破获一起涉案4300万元金融凭证诈骗案

2014年07月30日 11:5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30日对外发布,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300万元的金融凭证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已被抓获归案。

  7月28日上午,一名男子手持一张票面金额为4300万元的凭证式国债收款凭据,来到某商业银行太原市高新支行,申请质押贷款387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对该收款凭证进行查验,发现该凭证是由其他商业银行石家庄华安支行于今年5月份开出,期限为5年,但通过银行内部系统查询,却无法查出该凭证相关信息。随后,工作人员又致电开票银行,得到的答复是:该行从未开出过此凭证。银行工作人员便初步认定该国债收款凭证系伪造,遂一边借故拖延该男子,一边拨打了110报警。万柏林警方接到报警后,快速出击,5分钟后便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当场抓获。

  经审查,陆某系上海籍,1998年曾因盗窃被判刑,2004年刑满释放后开始搞个体经营,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在上海开办了一家大型公司。据陆某自述,今年4月,他因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便通过朋友到武汉找到了“能人”崔某,希望对方能帮助其快速融资。崔某满口答应,并于同年5月与陆某一同前往石家庄,与某公司法人林某相见协商,签订了个人融资协议。协议约定,由林某负责寻找国有商业银行,开出以陆某为持票人的凭证式国债共计1亿元整,并用该国债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进行融资。陆某先期向林某缴纳50万元开票保证金,质押贷款核准后再缴纳50万元。实际取得融资款后,双方各使用50%,并且各自负责偿还所用资金。

  今年7月,陆某在支付了先期50万元后,崔某交给了他这张票面金额4300万元的国债收款凭证,通知其已联系好银行,用该凭证直接去某银行太原高新支行办理质押贷款即可。目前,陆某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胡靖国 魏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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