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救哥哥撞车劫夺被押解人员获刑
2014年07月30日 10:49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29日,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首例劫夺被押解人员案,丹阳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龚正有期徒刑三年。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3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龚正得知其哥哥龚某某在丹阳市开发区大泊镇被警察抓获后,遂无证驾驶车牌号为苏L85J67的福特轿车赶至该镇,发现龚某某正被民警简远见、协警许国铭、协警彭炜押解在此等候公安押解车辆,随后,被告人龚正产生劫夺龚某某念头,遂驾车撞击押解人员,并将协警许国铭、彭炜撞倒于路边花坛中,致使许国铭受伤,被告人龚正倒车欲再次撞击劫夺龚某某时,被赶至的公安人员阻止,被告人龚正遂弃车逃跑。经丹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许国铭的损伤属轻微伤。(记者 陈菲 通讯员 丹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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