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罚款乱象:只罚款不卸货 法规成空文
近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走访调查山东市部分地区路政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发现道路交通乱罚款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超限车辆,执法人员只罚款,不卸货,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依就存在隐患。交通部历时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并未取得实际成效,在利益面前交通乱罚款问题究竟该如何杜绝?
去年年底,《经济半小时》栏目针对部分地区公路乱罚款的现象拿出了四天时间,在屏幕上进行了集中曝光,道路交通面临的乱象,公路上上演的乱罚款问题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的12月10日开始,国家交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几个月的检查过去了,道路交通执法中的乱象是否得到了改善,公路乱罚款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呢?多路记者再次对部分地区的公路交通执法进行了调查。
路政工作人员违规操作 道路交通乱罚款现象普遍存在
4月21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来到了山东省滕州市,近段时间,这里的司机一直向记者反映,在执法专项整改之后,公路三乱又有反弹,当地路政执法人员违规操作,查扣超限车后只罚款不卸货,事实是否如此呢,记者首先来到了滕州市木石治超检测站。检测站内设施齐全,空旷的院子内却见不到任何车辆,正当记者以为这里眼下并没有查扣车辆时,一位司机告诉记者,他的车刚刚因为超限被扣在这里。不过扣车的地方是离这里两三公里远的一个煤场的院子里。记者跟随者司机来到煤场内。一进大门便可看到院子当中装有一台地磅。旁边的空地上停放着七八辆货车,院子内随处可见露天堆放的煤炭。
煤场院内停放的超限货车
货车司机:几点来到的?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昨天上午。
货车司机:昨天上午九点来钟。
货车司机:我们下午七点。
记者:你们这么多车一块的?一查都查着了?
货车司机:嗯。
司机们告诉记者,眼前这七八辆货车都是因为超限被扣在这个煤场里,这引起了记者的疑惑,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公路超限检测应当采取固定检测为主的工作方式,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而距离这里仅两三公里远的滕州公路超限检测站内却并没有发现扣押的车辆。那么路政执法人员为何舍近求远,将超限运输车辆扣押在这里呢?司机们也说不清原因。在院子里的一间办公室里,记者也见到了几位停车场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你不要跟我讲,是交通局查的你们的车是不是,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是当地的停车场,我们把你放了,你们出去了,你们不回来了我们找谁?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我想问一下那个交通局这边属于木石(镇)?
工作人员:属于滕州交通局。
这几位管理人员强调说,他们只负责看住车辆,其它的一概不知,就在这时,又有一辆运输货车在路政执法车的护送下驶进了这个停车场里,记者找到了车里的路政执法人员。
记者:师傅,我们是河北那个车上的。
路政执法人员:不是我扣的吧。
记者:不是,我看您穿着制服,这不过来跟您说呢。
路政执法人员:我就扣这一辆。
记者:谁扣谁处理啊。
路政执法人员:对。
记者:我想说一下,我们货主也过来了,咱就往(滕州)这个地方卸,就往这卸,意思咱们能不能监督一下。
工作人员:我不跟你说完了吗,必须在这卸,车出不去。知道吧。
记者:这不给咱工作人员说了。我们知道你们在执行他们交待的。
路政执法人员:他不是扣你的车,找他也没用,这个谁扣车谁负责
为什么车辆被扣在了这里,这里究竟存不存在司机们反映的只罚款不卸货的现象呢?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的追问引起了管理人员的注意,强迫记者离开了停车场,不仅如此,配合记者采访的司机也被请出了停车场,每辆车只允许留下一名司机办理手续。
工作人员:把你车上的贵重物品都拿下来。
记者:你们这东西我们也不偷也不啥的。
工作人员:我知道,也不光这一块,也不光你,都是这样,处理车的人在这,没有处理车的都得出去。
在这个煤场的门口,记者注意到,这里有一块违章车辆看管收费的告示牌,上面标明了收费的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标准。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对停放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但是在这个煤场改造的停车场内,路政扣押的超限运输车辆却要按小时缴纳停车费用。
工作人员:交点最好,因为我们停车场营业性的。停车费按国家标准。
记者:停车费怎么收啊?
工作人员:一天40(元),白天看货一吨1元,晚上1.2元。
记者:这下来多少钱啊?
工作人员:这一天才多少钱啊。
记者:停车费40,看货是另算。
工作人员:对。
看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一行问得这么仔细,执法人员也按程序开具了罚款通知,并要求司机找车卸下了超载的货物,在银行缴纳完罚款,又在这个停车场内交了一百元的费用以后,车辆终于放行了。司机告诉记者,由于今天记者的问话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这次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不卸货就放行。,这位司机还建议记者到山东其他的地区再次暗访。记者跟随另外一路司机来到了山东平邑,由于货车超载,司机被路政执法人员在道旁拦了下来。
平邑县路政执法人员:(超限)120%是6000(元),最新标准。(超限)110%至120%就是6000(元)。(超限)130%是8000(元)。
司机:太多了。
平邑县路政执法人员:不是,这个不是多少,它是严格按照标准来的。跟你说吧,你就是不超不罚你,就是这样,现在不但罚款,还得卸货。
缴纳罚款并卸货,这些看起来完全符合治超流程,然而在谈到如何交钱时,这位执法人员的态度立刻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司机:要是钱不够,打卡就行。
平邑县路政执法人员:钱不够,你可以打卡。我跟你说,你要是处理及时,咱可以不给你卸货,因为卸货牵涉的费用,你还得出来一两千(元)费用。很麻烦。,卸了货你再找车,一两千(元)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然而这位路政人员却极力鼓动司机当场交现金,还主动提出,可以不卸货。
平邑县路政执法人员:不给你卸货,已经照顾你了,我跟你说,你要是处理我跟你说,五六千(元)最低标准了,我得罚你5000(元)。你这个罚了吧,下回我见到你,我还得照顾你。
最终司机当场给路政人员交了5000元整现金。路政人员坐在车上认真地核对了金额,数了两遍确认是5000元整后,没有开具任何票据,便让司机继续拉着超载的货物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