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将加大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日前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检察机关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力度。
开展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和追赃工作,一直是检察机关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的重要措施。曹建明介绍说,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101.4亿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中国与西方一些国家在引渡、赃款移交等方面存在制度差异等原因,中国司法机关在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和赃款追回方面面临一定挑战。
曹建明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一方面,深化追逃追赃国际司法合作,积极探索运用国际反贪组织的平台功能,拓宽境外追逃追赃的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积极探索运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追缴其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曹建明说,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和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曹建明指出,从2013年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贪污贿赂犯罪形势依然严峻,贿赂犯罪尤为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共同作案现象增多,作案方式隐蔽;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较多;执法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相对比较突出。
曹建明强调,反腐败的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今年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民生领域特别是“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记者王治国 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