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因好奇烧毁企业致800多万损失获刑2年5个月
中新网嘉兴9月11日电 (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郭丽丽 通讯员 游情天)2013年1月21日,浙江嘉兴平湖一17岁少年因好奇点燃香蕉水引发箱包厂火灾,致箱包厂直接经济损失818万余元。11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2013年1月21日,位于平湖市钟埭街道的邦盛箱包厂浓烟四起火光冲天。平湖消防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投入扑救,嘉善等9个消防中队和平湖钟埭等4个专职队也及时前往增援。此外,浙江省消防总队也调集杭州、宁波消防支队28辆消防车168名官兵前往增援。
截止1月22日,经过300多名消防人员10多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终将火扑灭。这起火灾历时扑救时间之长、出动警力之多实属历来罕见。
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如此大的火灾?就在大家猜测原因时,箱包厂一名年仅17岁的河南籍员工张某走进了大家的视线。
根据工友回忆,起火位置正是张某所在的一号线位置,张某当时冲出火海与前来救火的工友碰了个正面,工友看到张某面部和脖子处都烧伤了,头发也有部分烧焦,张某指着一号流水线大声喊“快,快去救火”,之后人就不见了。
随后,警方立刻向张某询问当天的情况,他描述了火灾发生的情景,并承认曾经参与救火。面对警方询问,当时与张某在同一流水线上的小丽(化名)跟张某的回答如出一辙。
调查一时陷入僵局,但警方很快捕捉到一个细节,张某在笔录中曾反复提及“香蕉水这种液体上班前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很好奇,只在厂里组织的消防培训会上听说是易燃物品,但没有真正尝试过”,经过视频监控、现场勘查等一系列侦查手段,警方发现张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原来,当天,入职刚3个月的张某在车间看到工友小丽往瓶内灌香蕉水。出于对香蕉水这一易燃液体的好奇,张某当下摸出打火机,一旁的小丽想阻止,但张某对工友的劝阻置若罔闻,将地上残留的香蕉水点燃。
一时间,地上的香蕉水瞬间起燃,边上的珍珠棉、纸箱子也烧了起来,张某想用脚去踩灭火,但为时已晚。香蕉水桶遇热突然爆炸,张某被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坏了,他用手去接烧得滚烫的香蕉水桶,却被溅出的香蕉水烧伤了脸和脖子,头发也被烧着了。火势愈演愈烈,张某逃离火场,逃离途中还不忘叮嘱小丽保密。
随后,张某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再将当时点香蕉水的打火机扔进厂边上的河里,就赶紧到附近某诊所看伤。
因害怕事情败露,张某在QQ上再次找到小丽,询问此事是否有他人知晓,并让小丽装作不知道。
“我是真的没有想过会发生这么大的火,我以为我就点燃地上的香蕉水到时候用脚是可以踩灭的,我不是故意的。”面对警方的询问,张某流下了懊悔的眼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