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因辱骂边检民警影响口岸秩序受行政处罚
中新网上海9月11日电(陈静李慧何俊仪)一名长时间辱骂边检警员的中年女子受到行政处罚。上海机场边检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取证与审理后,开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上海口岸首张扰乱口岸秩序的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该女子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上海口岸因扰乱口岸秩序而受处罚的第一人。
2013年9月10日上午7:40,中国籍旅客龙某来到李姓民警李某所在的边检验证台前等待办理出境手续。因等待了1分钟,龙某开始对民警李某恶言相向,当民警履行正常查验手续,要求龙某出示日本的“登陆证”时,龙某突然情绪失控,开始以“十三点”、“神经病”等上海话辱骂民警。
在为龙某办理出境手续的40秒期间,民警始终面带微笑,并使用了标准礼貌用语,未对龙某的无理行径作出回应。但龙某还是不解气,在离开边检验证区域后依旧高声对民警李某进行辱骂,整个过程持续了10余分钟,引起不少国内外旅客的侧目,
周围的旅客纷纷对其表示不满。在巡逻的另一位边检民警将龙某“请”至边检机关的办公室,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而后上海机场边检站审查队及督查队民警对现场录音、录像进行调查取证,并询问了龙某事情的经过。被带至边检机关办公室后,龙某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变,突然“低调”起来,并声称是自己赶时间,心情不好,所以才会一时失态。
据龙某自己介绍,其早年与一位日本男子结婚,获得了日本的永久居留权,此次出境是回日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晚到了机场,离飞机起飞时间较短,所以有些着急。龙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并愿意对当事民警赔礼道歉。
根据2013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边检机关可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公共管理秩序的旅客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对其行政拘留5—10天。由于龙某认错态度较为诚恳,且主动提出向民警赔礼道歉,最后边检机关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