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评分教师拔高考生成绩从中受贿获刑11年
中新网深圳9月11日电(郑小红 汪林丰)深圳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考评员官某华拔高考生成绩受贿案,经一审、二审、重审、再二审,深圳市中级法院近日终于终审裁定:官某华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深圳市检察院11日向媒体披露的消息称,原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官某华,系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考评员,在评分中多次违规操作拔高多名考生成绩并收受好处费人民币27.1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2010年4月,深圳开设计算机操作员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每月考两批,通过者发放计算机操作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招调工入户深圳的技能凭证。
经查,在负责评分期间,官某华于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曾多次接受行贿人肖某辛等人的请托,违规拔高了多名考生的考试成绩,致使多名本来考不过计算机操作员考试的考生通过了考试。
在违规操作中,官某华多次收受好处费,其中帮助肖某辛的14名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员考试过程中,即从肖某辛处收受了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7.1万元。
2011年9月,深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人员经过线索初查后,将官某华抓获。此次行动中先后有4名作为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考评员的教师,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而这种作案方式,也是深圳检察机关在民生领域发现的一种新类型职务犯罪。
办案检察官说,在被检察机关抓获前,有预感要“出事”的官某华,即将自己收受好处费的账户予以了销户处理,还约行贿人串供并唆使行贿人潜逃等。被抓获后,自认为心理素质良好的官某华更是一直拒不认罪,甚至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调出其已销户的收受好处费账户清单、攻破了其与行贿人的攻守同盟之后,依然在辩称拔高考生成绩是“误差与巧合”,转账收到的费用是肖某辛让其代买电脑的费用等。
虽然官某华一直拒不认罪,但经办案人员连续多日的调查取证,证言、书证等证据已互相印证、扎实充分。此案历经一审、二审、重审、再二审,近日,终审法院作出裁定,官某华数罪并罚获刑11年。
被查处另外3名作为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考评员的教师中,均已认罪并被判处7年6个月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
办案检察官介绍,该系列案成功查办后,相关部门迅速完善了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系统,避免了类似案件的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