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建司法协调机制
中新网海口9月11日电(记者 付美斌)记者11日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已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刑事司法保护问题,对法律理论问题进行研讨。
当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南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情况。
据介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今年3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达成共识,决定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试点工作。海南省高院、省一中院、省二中院、海口中院和三亚中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单位,通过调整审判分工、优化人员结构,由试点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说,实践证明,“三合一”并非一个审判业务庭内部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业务的简单叠加。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知识产权庭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三大诉讼法领域各自固有司法理念以及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这就要求知识产权庭由原来单一民事审判庭迅速实现向综合性审判业务庭的转换,并实现综合性法官角色与思维的转换,以适应不同性质审判工作的需要。
据了解,近三年来,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721件(其中2010年29件,2011年215件,2012年47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8件60人(其中2010年2件3人,2011年7件20人,2012年19件37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其中2010年和2013年各1件)。
张家慧分析认为,近年来海南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代表了人民群众的相关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她说,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来看,侵权纠纷案件数量远多于权属纠纷案件。近三年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纠纷均占60%以上,其中2011年为74%,2012年为80%。侵权案件中,主要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的案件类型为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犯书籍专有出版权等。
同时,张家慧认为,海南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增多反映了目前海南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的知识产权意识尚未树立,知识产权市场,特别是著作权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看,海南法院近三年来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的收案数为零,这与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不吻合。
据了解,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江苏、内蒙、河南、福建、重庆)、59个中级法院和69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三合一”试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