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岱山两任环卫处主任因利用职权受贿相继获刑
2013年09月11日 15:15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日前,岱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赖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经查,赖某某在担任岱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环卫设备采购、人员招录、工程建设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3.2万元。案发后,赖某某退清了全部赃款。
此前不久,赖某某的后任环卫处主任虞某也因利用县环卫处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环卫设备采购、投标、中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以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9万元,被岱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舟山日报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