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猥亵女童被判两年 称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2013年09月11日 15:0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幼儿园的保安兼司机刘某,趁替小朋友整理床铺的机会,频繁猥亵一名4岁女童的阴部,致其阴部轻微伤。昨日,记者从高明法院获悉,刘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然而,刘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已提起上诉。8月22日,佛山中院正式作出立案,并择于近日开庭。
在小雨所在的幼儿园,刘某兼作保安和司机。今年3月,刘某反复骚扰小雨多次。此后,李先生和黄女士发觉女儿小雨有些异常。小雨小声告诉妈妈,幼儿园里面的“坏叔叔”老是摸她。经鉴定,小雨阴部受到“钝性硬物”碰擦,已经构成“轻微伤”。
3月21日,刘某被警方带回调查。4月3日,刘某被正式予以逮捕。7月29日,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刘某认为量刑过重,已提出上诉。(记者杨博 通讯员李莎莎)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