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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母亲治病 “孝子”侵吞公司8万元被判两年

2013年09月11日 14: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家住南充市顺庆区的钟亮,因母亲患病需巨额医疗费,便利用自己任营 销策划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侵占其公司资金共计81487 元,后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南充一房产公司职员为给母亲治病,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报假账的方式侵吞公司资金8万余元。被公司发现后,男子积极筹钱归还了全部款项。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男子有两年期徒刑,缓刑3年。

  家住南充市顺庆区的钟亮是一家公司的年轻职员,平日与母亲一起居住。去年12月的一天,母亲感觉身体不适,钟亮便带母亲前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乎钟亮的预料,因病情严重,母亲需在医院接受长期治疗,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用。

  这笔医疗费用让钟亮颇感为难,因刚参加工作不久,收入不高,没能力支付母亲的治疗费用。无奈之下,钟亮到亲朋好友处筹到8万多元,但钱花完了,母亲的病还未痊愈。为筹钱继续给母亲治病,同时归还前期债务,钟亮把目标瞄准自己工作的建筑公司。

  其后,钟亮利用自己在公司担任营销策划职务之便,从2012年12月起到今年5月,采取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虚报、多报、冒报营销费用,前后共侵占其公司资金14笔,共计81487元。

  丑事被公司发现后,钟亮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四处筹钱以归还全部款项,希望能填补“漏洞”。今年6月,钟亮在公司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钟亮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其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魏川力 许文英 记者 刘治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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