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抢劫两千元谎报36万 男子被行拘七日
2013年09月11日 12:3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民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特大抢夺案,谎报案情嫌疑人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并处行政罚款三百元处罚。
9月2日凌晨,陈某报案称其驾驶一辆小汽车在京珠高速浪网服务区出口前行两百米处停车小便,期间被两名男子从其车内抢走一个黑色皮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6万元等财物一批。
接报后,民众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9月4日,犯罪嫌疑人覃某京、覃某莞、覃某赏(均为广西武宣县人)被专案组民警抓获归案。但据三人交代,当晚仅抢得现金人民币两千元、手机两台及证件一批,与事主反映情况出入较大。办案民警感觉到事有蹊跷,迅速将陈某再次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起初,在充分证据面前,陈某竟称当时因忘记钱放哪里了,言词前后多处矛盾。最后,在民警的政策教育下,陈某只能如实交代:在收到其朋友38万元购车款后,却忘记将其中的18万元花到什么地方了,就将剩余的20万元放在了车尾的暗格里。(记者/游玉华 通讯员/叶大富)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