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苦苦追求多次遭女方拒绝 追砍情敌致其死亡
当感情发生矛盾的时,如果不正确处理,很容易会引发纠葛,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给社会、家庭带来极大伤害。
今天上午,在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因爱生恨而持刀砍人致死的犯罪嫌疑人杨某面对《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只勉强地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后悔!”。
危急关头民警迅速控制砍人凶手
2013年5月11日凌晨4时许,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称,在沈河区万寿寺某楼下有人持刀正在砍人!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身负重伤倒在地上,旁边站着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现场还有很多围观群众。
随后,120急救车将重伤男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叫王某,被害人叫韩某,经王某指认,站在她旁边的男子杨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民警立即将杨某抓获,并在一处胡同里内找到了杨某作案时所用的菜刀。
1个小时后,从医院传来消息,被害人韩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件升级为性质严重的伤害致死案件。
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杨某一直苦苦追求王某遭到多次拒绝,后来,杨某发现王某与韩某正在交往,杨某对此耿耿于怀并多次与韩某发生过口角,日积月累杨某失去了理智产生了报复心理。
5月11日,杨某将菜刀放在挎包里骑着自行车来到王某家楼下,看见韩某后杨某掏出菜刀朝韩某就砍,韩某被砍伤后沿路向北跑,在沈河区一家餐馆门前被杨某追上,又连砍了几刀,最后导致韩某不治身亡。
侦办此案的民警向记者介绍,在此案中,从杨某的行为来看,其是因感情偏执产生的畸形心态,加上过于敏感,不善与人沟通和交往,长期积累的心结化解不开造成感情偏执,最终促使冲动犯罪,而此类因感情冲动引发的案件并不少见。
该民警分析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到感情问题,但要冷静思考,尽量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处理的一定要依法解决,千万不可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悔恨终生。
目前,杨某因涉嫌伤害致死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霍仕明 见习记者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