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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承认受贿4755万 称“对不起我热爱的高铁”

2013年09月11日 10:3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张曙光在审判席上。

  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受审后,有着“高铁第一人”之称的重量级人物——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昨天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嫌受贿4755万元。张曙光对公诉机关指控没有异议。

  北京二中院三法庭,上周这里刚刚审理过张曙光的副手苏顺虎,昨天,张曙光也站在同一审判席上。他身穿黑色夹克,里面是白衬衫,与以往公开亮相不同,他面容憔悴,头发已现花白。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任职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职务便利,接受广州中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等人的请托,实施的13起犯罪,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755万元。据了解,这13家行贿企业中,10家与列车配件有关,涉案金额4594万余元,占张曙光受贿总金额的97%。并且多为民营企业,所有的利益最终都通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

  “全部属实。”张曙光对指控并无异议,从始至终语言表达思路清晰,表情也很平静。

  “在情节上并没有办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张曙光当庭表示,对于请托自己帮忙进入招投标项目的企业,他并没有特意为其工作,而是顺其自然,按照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并没有干涉招投标。

  “对于损害高铁项目及国家利益的事情,我不会做。”张曙光称,他对于请托企业的帮助都限于技术上,只有技术达标的企业他才鼓励其参与招投标。至于多次代表中方和外方谈判,他一再强调自己做出的努力,包括曾把相关技术转让费从一亿元降到2000万元,使国内的高铁价格保持在国际价格的三分之二,“在这样的过程中,相关企业沾了光,而这与我为他们牟利并没有直接关系。”

  “张曙光是高铁自主创新的领军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辩护律师提供的量刑建议中,张曙光的个人贡献和曾获重大奖励也成为论述的重点。

  此案将择期宣判。

  最后陈述

  “对不起我热爱的高铁”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曙光缓缓站起身,努力挺直微躬的脊背,清了清嗓子,说:“今天我在法庭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对我犯的罪比以往任何一次认识都深刻。过去的900多个日夜也是我认罪和悔罪的过程。感谢党、办案机关对我的挽救。我认罪伏法,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在长达15分钟的陈述中,张曙光嗓音洪亮,思路清晰,从国家对自己的培养,谈到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工作后组织多次送我出国研习,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我自己也一直想用自己的技术来报答国家。”

  “2004年,国家把高铁的技术创新重担放在我的肩上,那年我48岁。”讲到自己如何与高铁结缘、中国高铁技术取得的创新,张曙光激动地抹了一把眼泪,继续说:“我为党和国家感到自豪,我也深感我没能善始善终,我犯了罪,我内疚,我自责。”

  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感慨:“思想放松,人就会变。取得了一些成绩后,我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改造,在犯罪道路上渐行渐远。”接着,张曙光连说了许多个对不起,“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关心支持过我的人,对不起我热爱的高铁,对不起85岁的老母亲。我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但是不管今后身处怎样的生存环境,我情系高铁,生死难弃。”

  新闻追问

  张曙光是如何陷于腐败的?

  一句话促“蓝箭”超期服役

  记者发现,在公诉机关提起的13项指控中,有两笔是超过千万元数额的。其一是为帮助解决“蓝箭”动车使用以及列车配件销售等,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共折合1050万余元。

  “顺其自然。”张曙光用这个词来解释自己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杨建宇请我帮他有两件事,一是为‘蓝箭’,一是为了他的列车空调系统,简单地说,这两笔钱我都收了,但并未刻意为‘蓝箭’具体办什么,只是顺其自然。”

  证人证言显示,1999年,杨建宇花了几亿元投资了8辆“蓝箭”动车,租给广深公司,大部分是银行贷款。后来,该公司又购入了几十辆高铁列车,“蓝箭”面临淘汰。2004年底租用合约即将到期,如果杨拿不到续约合同,无法收回贷款则会破产。因此杨建宇请张曙光帮忙继续租用“蓝箭”,因为他知道,张曙光作为动车专家,且行业主管,一句话就管用。这次之后,杨建宇在张曙光身上下了血本,先后送上古董瓷器、字画、现金等。

  2007年,全国铁路大提速。张曙光认为,为杨建宇帮忙的合适时机到了。他提出,可以将“蓝箭”动车放在偏僻线路使用,至于如何租用,要双方商量。最终,广深公司决定收购“蓝箭”。技术落后的“蓝箭”动车组直到去年才正式退役。

  而对于空调机组,虽然张曙光自称没有为杨建宇说过任何话,没有向任何人打过招呼,没有影响到各个工厂的招标,但是他也承认,“外界知道我们关系好,可能也有影响。”实际上,张曙光在邀请厂长吃饭时,身为链条下游的杨建宇也能一同出席。某机车生产厂商负责人作证表示:看到杨建宇在,就明白张曙光的意思了,因为都有求于他,所以“能关照就关照”。以后招投标时,一般会向杨的公司倾斜。

  多次受贿就为“参评院士”

  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中,有两起是缘起“参评院士”。

  其中之一,也是张曙光受贿指控中最大的一起,是接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人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1850万元。张曙光供述,2007年至2009年间,曾先后三次收受“老朋友”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其中,800多万元用于给女儿买房,另外的“两个500万”是分两次送来的,因为“正好赶上我评选院士”。

  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张曙光分析了王建新三次送钱的原因:首先肯定是自己作为运输局长的职务能在日后“照顾”对方;其次是王建新2005年大病一场后心态悲观,希望张曙光能照顾他的家人和孩子。此外,对于张曙光参评院士,王建新的积极性非常高,“他是无私地想帮助我评上院士。”

  而另外一起与参评院士相关的指控,是13起指控中惟一一起索贿案件,即张曙光先后三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800万元。昨天庭审时,张对此项指控不能接受,“数额确实是我提出的,但却是他先表示的。”据称,圈内人都知道张曙光要参评院士,当时戈建鸣找到他,原话是:“我们是老乡,多年的关系,你有什么事需要钱,找我,不用找别人。”于是,在参评院士前,戈建鸣送来200万元;在第一次评选失败后,戈认为是“钱没花到位”,随后又送来了300万元。三年后再次参评时,戈建鸣又送上300万元。

  情人吃“空饷”月薪一万六

  张曙光在法庭上承认,2005年底认识情人罗某后,“追求她花费比较大”。在收到戈建鸣送上的200万元后,大概陆续为她花了七八十万元,剩下的给她买了一套房子。

  杨建宇证言也显示,为了讨好张曙光,还变相“供养”了张的情人罗某,先后为她送上名表、30万元购车款。当罗某提出,每月只有两三千元的死工资时,杨提出请其到自己公司上班,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随后,杨为她签订了劳动合同,月薪16000元。“但罗某没做过任何工作,也没来上过班,聘请她纯属为讨好张。”杨表示,前后为其支付了三四十万元工资。(记者 袁京 孙宏阳)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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