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原总工程师受贿300余万助代理公司盈利亿元(2)
2012年09月21日 08:0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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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职员韩某,因涉嫌受贿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在一审判决中获刑10年。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韩某职务是经公司党委决定聘任,其职权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韩某应视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南航海南分公司法律事务职员期间,利用其履行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46.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说“法” 行业制度弊病与腐败共性共同种下恶果
从某种意义上说,张和平的落马,是行业制度弊病与腐败共性规律共同种下的恶果。由于民航领域专业性强,外部监管很难到位,如何通过体制改革,形成良好的内部监管机制,已是不容回避的课题。从预防腐败角度来看,民航业的反腐倡廉,更需要针对腐败共性规律与民航业腐败特殊规律一同发力。包括对官员的决策、财务资金的管控,投资、基建、设备采购的监管等方面,都需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记者 刘希平)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