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建防火墙全面细化风险隔离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周芬棉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跨境、跨业传染,银监会对2008年发布的相关指引进行全面修订,于今日发布《商业银行并表管理及监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整个银行集团实施并表管理,即对银行集团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管控,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指引》强调,商业银行承担并表管理的首要职责,与原《指引》的商业银行“以加强并表监管为主”相比,更突出且明确了商业银行的责任。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指引》从协同机制、战略协同、经营协同、资源协同等多个角度提出了规范,有助于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银行集团进一步发展。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关注银行集团内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叙作的各类融资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集中度风险,分析判断由此对银行集团产生的风险暴露。
此外,新《指引》还专门对风险隔离进行了规范,全面细化了风险隔离相关要求,从管理隔离、业务隔离、声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退出隔离五个“隔离”方面,对防火墙制度进行了细化,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银行集团内部跨业、跨境、跨机构传染。要求商业银行要重点关注通过空壳公司所造成的股权关系隐匿、风险转移和监管套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公司对银行集团造成风险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