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投案揭行业“惯例”:借款人信息模糊存自融隐患
每经记者 杨珏轩 发自广州
目前,国内P2P行业对借款人信息的披露普遍不够充分,对借款人的名称也多为隐去。因此,如东方创投,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只在前期发了少数真实的融资项目,此后都是虚构借款人,发假标自融。
这种做法有保护借款人隐私的合理考虑,但也产生了一个实际的问题:投资人无法独立求证借款的真实性。“在目前环境下,一个出于保护借款人隐私,不公布借款人名称的正规平台,与一个虚构借款人的自融平台,在投资人看来是一样的,无法判别。”网贷之家首席运营官石鹏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石鹏峰认为,合理的做法是要兼顾借款人隐私,也要充分披露关键数据。在不披露借款人名称的前提下,保证其他关键数据的充分披露与真实可信,要靠监管层面的设计。
“在判断一笔借贷的风险时,借款人的名称不是关键数据。关键数据是借款的用途、还款来源,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信用报告、婚姻状况、财产、收入证明等。这些有助于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真实借款意图与良好还款来源的信息,是应该充分披露的。”石鹏峰进一步解释。
借款人信息无法验证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浏览东方创投网站发现,其网站布局、项目信息披露与一般平台大同小异。
会员点开具体项目,可以看到一些资料栏目(在满标前可以点击查看证照),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借款借据、贷款项目审批报告、担保保证书、借款合同等。不过东方创投投资人维权代表龙威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这些证照上,看不到主体名称,无从辨别真伪。
东方创投的这种披露形式,目前也被大多数平台采用,即披露一些隐去借款主体名称的证件及资料。
“个人借款人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当企业作为借款人时,也会担心被合作机构看到,所以对借款人部分信息(比如名称)适当保护是有其合理性的。”石鹏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
然而,投资人将无法验证借款的真实性,而目前监管依然缺位,这给虚构借款人的自融平台留下了非常大的生存空间。
龙威向记者表示,东方创投很多标都做成红本抵押的形式,少数投资人实地考察看出一些问题后,出于各种考虑不会声张,只是及时抽回本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以投资人的身份咨询国内某知名P2P平台,被告知不仅平台不公布借款人名称,电子合同上也看不到这些信息。东方创投投资人维权律师刘汪韬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投资人在东方创投签的是电子合同,借款人是一个虚构的网络ID。
事实上,在确认借贷关系后,多数平台依然不会对投资人披露借款人名称。石鹏峰表示,目前只有极少数平台有条件地披露借款人名称,“比如严格的居间平台,投资人投标后,会收到借款人的账号和名称,然后才把款项打过去。这时候可以看到借款人的名称。”
与担保公司做局
东方创投官网上显示:“东方创投将与深圳华夏通联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通联”)建立合作关系,全场100%保本保息……”在具体融资项目中,也对华夏通联做详细介绍。
“但实际上,担保公司没有出具保函,也没有与投资人签订合同。”刘汪韬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查询结果,华夏通联企业法人为赵行坤,“赵行坤是邓亮的亲戚,同时在东方创投担任财务总监。”刘汪韬律师向记者介绍,“赵兴坤在笔录中陈述了他与邓亮的关系:邓亮是华夏通联实际控制人。”
刘汪韬律师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投资人知道赵行坤的存在,但是没有去调查他与华夏通联的关联。实际上,大部分投资人缺乏去核实的精力与专业知识。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查询结果,目前华夏通联已经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事由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时间是2014年6月9日。